馮吉春,女,一九六四年七月十四日生,今年六十歲,家住在朝陽市開發區七道泉子鎮。一九九六年正月,馮吉春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她身體非常不好,患有心肌缺血、頭疼等疾病。她煉法輪功後兩個月,所有的疾病全都消失。法輪功讓馮吉春看到了永恆的真理,能夠指導她遇到矛盾找自己,修自己,重德行善,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她變了。當時,她丈夫逢人就講:「法輪功好啊!我媳婦煉了法輪功之後,啥病都沒了,脾氣也變好了,我孩子和我也受益了,也沒病了。」馮吉春按法輪功的要求與人為善,對誰都好,她公爹逢人就說:「我這兒媳婦孝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全面鎮壓,馮吉春堅持信仰,曾四次被非法拘留,共約三百三十多天;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日上午,馮吉春在講真相的途中,被新華分局便衣警察綁架,新華分局警察當時欺騙她女兒說是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十五天後,當她女兒滿心期待去拘留所接母親時,卻被告知馮吉春已經被轉去了看守所。此後近半年過去了,家屬再沒有見到馮吉春本人,也沒有得到任何關於她的消息。只是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中旬,了解到馮吉春已被新華分局與龍城區檢察院合謀構陷到龍城區法院。
近日得知,馮吉春被新華分局、龍城區檢察院、龍城區法院合謀構陷,秘密判刑十個月。
屢遭迫害 九死一生
1、被非法勞教兩年 在瀋陽馬三家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馮吉春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朝陽市「六一零」辦公室、朝陽龍城公安分局警察黃殿相非法勞教兩年,送往瀋陽市馬三家女子勞教所迫害。
在那裏,白天,馮吉春被強制勞動做服裝活,每天十五小時,勞動量非常大。夜晚,馮吉春還要遭受著強制「教育、轉化」,被犯人打罵體罰,被「轉化」迫害到凌晨一點。早晨五點三十分,馮吉春起床,繼續每天十五小時的勞動。
一分一秒的,馮吉春熬過了漫長的兩年,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終於回家了。
家中有馮吉春年近八十的公公、丈夫、八歲的女兒。公公的身體非常不好,馮吉春給他做可口的飯菜,公公非常高興。馮吉春盡心盡力照顧家人,全家其樂融融。
回家的第九天,警察闖入馮吉春家,以馮吉春還繼續修煉法輪功為由,將馮吉春綁架、拘留,又要非法勞教馮吉春,勞教所不要,才罷休。
2、遭內蒙古赤峰市警察綁架迫害,非法勞教三年未遂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馮吉春去赤峰市的法輪功學員家,剛出來走不遠,被赤峰市松山公安局警察綁架。警察搶走了馮吉春一萬三千元現金,後將馮吉春關進了松山拘留所非法拘留。馮吉春絕食抗議迫害,身體特別虛弱,他們就讓醫院的大夫護士每天都開車到拘留所,給馮吉春強行打針,不讓馮吉春的家人見她,不讓家人給她存錢。
後來,警察又將馮吉春非法勞教三年。在生命垂危之際,馮吉春被送往呼和浩特市圖牧吉女子勞教所。勞教所人員看馮吉春身體太弱,拒收。
可赤峰的警察不甘心,托關係、找門路,揚言非要把馮吉春送進勞教所不可,後來他們真的答應了勞教所提出的條件,將馮吉春塞在那裏。
因為馮吉春身體太弱,半月後,勞教所放她回家。赤峰市松山公安局警察藉機敲詐馮吉春家人五千元錢,才放人。
3、再遭七年冤獄 馮吉春經歷了九死一生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朝陽市公安局利用手機監控,再次綁架馮吉春,理由是馮吉春給老百姓安了新唐人電視的接收器。綁架馮吉春的同時,警察搶走師父法像、書、MP4四台、手機三台、一托九刻錄機一台,衛星接收器及輔料。馮吉春家中有兩千元現金、錄音機兩台,全被警察搶走。
馮吉春被非法關押近四個月後,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被枉判七年重刑,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
馮吉春剛被送進監獄時,被單獨關一個屋裏,長達四十五天。獄警長時間不許她睡覺,犯人姜黎文、尹桂香受獄警指使,體罰馮吉春,經常打罵她,利用各種手段折磨,逼她放棄修煉,給馮吉春的精神、肉體都造成了極大傷害。即使這樣,也沒能使馮吉春妥協做出違背自己良心的事。
在獄中,馮吉春沒有人權,警察指使刑事犯人看著她,不讓她學法煉功做好人,還要超負荷勞動,每天十二小時做服裝活。在那裏被非法關押七年,馮吉春所遭受的不是用語言所能描述的,總的來說,馮吉春體會到了監獄的煎熬、殘酷與不擇手段,更看清了中共的「轉化」迫害背後的血腥與殘酷。
七年的遭遇與非人折磨,讓馮吉春經歷了九死一生。分分秒秒的,馮吉春又熬過了漫長的七年,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迫害刑期滿,馮吉春才被放回家。
如今,因為堅持按真、善、忍做好人,馮吉春再度被非法關押近半年,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再被非法判刑一年半。馮吉春的近況仍不詳。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12/1/221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