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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謝峰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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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法院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對謝峰、黃梅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目前未有判決結果。在進入二零二四年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明慧網就獲悉又有92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

據悉,謝峰、黃梅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因為在快手APP上傳播法輪功內容,在二零二三年七月遭白城市鎮賚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其中長春市農安縣合隆法輪功學員謝峰因在抖音上群發幾次法輪大法師父的新經文,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早晨在家中被白城市公安局警察綁架,警察抄走大法書籍,並將謝峰劫持到白城鎮看守所,因體檢不合格,謝峰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法輪功學員黃梅女士及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的信息仍待查明)

據了解,這次迫害行動由吉林省「610」辦公室下令實施,經過秘密跟蹤、監聽,然後同一時間綁架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到白城市看守所。此構陷案,由白城市鎮賚縣公安局進行所謂偵查,由洮南市檢察院非法上訴,洮南市法院非法審理。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上午,洮南市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所謂法庭只允許每家一位家屬旁聽,對每位法輪功學員庭審的時間大概三、四十分鐘。其中謝峰沒有請律師。謝峰在最後的陳述辯護詞說道:「本人修煉法輪功是信仰,不構成刑法懲罰的任何罪名,公訴人的有罪推定是沒有客觀依據的,依照本人申訴的事實與法律法規,法庭應當認定我無罪,無條件釋放。」

中共近年瘋狂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司法迫害。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三年獲知至少1188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89歲,平均每月約有67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而在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十五日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明慧網獲悉又有92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

迫害責任人:
洮南市法院:刑事庭審判長林麗04366336096
洮南市檢察院:檢察官劉佳佳13204462332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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