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濱州市沾化區檢察院檢察長黃魯濱被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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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據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山東省通報,濱州市檢察院案管中心主任、沾化區檢察院檢察長黃魯濱因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善惡有報是天理,黃魯濱今天的下場,是他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因果報應。黃魯濱是山東省濱海市檢察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之一。

黃魯濱,男,漢族,一九六七年三月生,四川綿竹人,大學學歷,一九八七年七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歷任濱州市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處副處長、正科級檢察員、反貪污賄賂局偵查處處長、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副縣級檢察員、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案件管理中心主任;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沾化區(縣)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濱州市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二零二二年四月被查。

黃魯濱任職沾化區(縣)檢察院檢察長期間的部份惡行:

1、沾化縣法輪功學員孫茂瑞三年零三個月

二零一四年十月,濱州市沾化縣公安局夥同法院將法輪功學員孫茂瑞秘密判刑三年零三個月,在沾化縣利國看守所進行長期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二月初,孫茂瑞被劫持到濟南監獄迫害。

2、范志勇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孫玉霞和張貝貝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東營市河口區孫玉霞(女,30多歲)和張貝貝(女,20多歲)在濱州市沾化縣講真相,被當地公安人員綁架。七月二十四日,沾化公安人員與勝利油田河濱分局(河口區)又綁架了張貝貝的丈夫范志勇,非法抄家拿走電腦、打印機等物品,並非法關押范志勇。范志勇家住河口區河通小區41號樓,工作單位是東營市勝利河口第二小學。孫玉霞的丈夫鞏丙國也被綁架,並於七月二十五日劫持到勝利油田集輸洗腦班非法關押。不久,鞏丙國從洗腦班回到家中。

范志勇、孫玉霞、張貝貝三人被非法關押半年多。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上午九點,濱州市沾化縣法院對他們三人非法開庭一審。二零一四年元旦前後,沾化縣法院偷偷摸摸非法宣判,非法判范志勇四年半;張貝貝、孫玉霞三年,監外執行,兩人已於十二月十八日回家。

結語

「神目如電」。有句話叫「人在做,天在看」。中共不法人員覺的自己在秘密管控下做的惡事別人不會知道,豈知上天對他們的一舉一動,一思一念都看得清清楚楚。截至目前全國已確認有約兩萬多中共各級官員因迫害法輪功遭到了各種報應,包括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周本順、張越、傅振華、孫力軍、甘榮坤等中共高層官員。

在此奉勸那些至今仍在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並以此給自己撈好處的中共各級黨政及政法委、610辦公室、公檢法司等相關人員,立即停止迫害,悔過自新!不要做中共的替死鬼,為中共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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