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話引起了同修們的議論。有的說:不論大事小事,不論整體配合做證實法的事,還是個體做反迫害(控告)的事,都會出現抱怨的聲音。
有同修認為當前的修煉環境是因為本地出現了「亂告」導致的;而有同修則認為:大法弟子講真相救人,沒有犯法,公檢法司抓捕大法弟子是他們犯法,我們就應該提起控告,行使我們公民的權利。這個過程對所有參與其中的真修弟子來說,都是難得的修煉機緣。當我們看到甚麼、聽到甚麼,你認為不在法上的言行,怎麼就忘了?為甚麼叫自己看到、聽到呢?我們不是要修嗎?不是要提高嗎?這不正是促使自己要修嗎?為甚麼要怨恨?
有這樣一個同修,大多當地同修對他有看法,可他修了二十幾年了,一九九九年後受到的迫害很嚴重,可他沒有離開大法,只是邪黨文化很重,表裏不一,怨恨心很強。同修們說來說去,說的很多,可一個個都扮演了「手電筒」,只照他 ,沒有看自己:為甚麼在我們周圍有這樣的人?他的表現不正反映同修們的實修狀況嗎?
我們不要埋怨、不要抱怨,更不要怨恨。為甚麼?當你為甚麼事產生了埋怨,請你靜心看自己,問問自己,這件事自己用心了嗎?當你為甚麼事產生抱怨時,請你問問自己:自己盡責了嗎?當你為甚麼事產生怨恨時,請你問問自己:自己是在真修嗎?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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