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剛,男,生於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七日,現年36歲,家住河北省邢台市巨鹿縣閻曈鎮寨裏村。路剛於二零一三年修煉法輪大法,曾於二零一六年遭中共警察綁架,被邢台市廣宗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五年前遭綁架、誣判事實簡述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上午,路剛等法輪功學員在廣宗縣核桃園鄉東董裏集村擺放揭露江澤民罪行的展板、給民眾講法輪大法真相,遭村幹部惡告,路剛被核桃園派出所所長衛建超等人綁架。當天,警察還綁架了要求釋放路剛的法輪功學員蔡蘊。兩人都被非法關押到廣宗縣公安局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兩人被廣宗縣檢察院構陷到廣宗縣法院。
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廣宗縣法院開庭非法庭審路剛、蔡蘊。為阻止親戚朋友旁聽,法院臨時私設小公堂。兩位律師的正義辯護,使得法庭人員無言以對,自知違法,提前退庭。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廣宗縣法院再次開庭非法庭審路剛、蔡蘊。法庭內外到處是要求公開庭審的法輪功學員的身影,被法院人員推推搡搡地攔住不讓進。有個法輪功學員說:「按照法律規定,我們每個公民都有旁聽權,這是我們每個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一個法官把手一揚說:「你別給我講法律。」當即惹得全廳人哄堂大笑。有人問:「在你們法院還不讓講法律?」那法官的臉一下紅了,無法應對。法官在法庭上果然不講法律,律師辯護條理清晰,法官便蠻橫不讓律師說話、辯護。路剛母親質問法官:「我兒子沒犯罪,為甚麼不無罪釋放?」幾個法警上來往外推路剛的母親。路剛的父親路敬波說:「你們法院的辦案人開庭不讓律師辯護,不讓我們家屬和當事人辯護,不讓旁聽,你們這是開的甚麼庭?」眾法官無言答對,就讓法警把路敬波拉出法庭。二次非法庭審在荒唐中結束。
二零一七年元旦期間,家人接到非法判決通知書,稱路剛被非法判刑五年,蔡蘊被非法判刑三年。兩人的家人上訴到邢台中院。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邢台市中級法院在廣宗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於三月十五日作出維持非法原判的決定。
路剛、蔡蘊約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下旬被從邢台市留村監獄劫持到河北省冀東監獄四支隊迫害。
路剛遭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河北青年修煉法輪功做好人 講真相被劫持迫害》。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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