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秋菊今年54歲。二零二零年四月五日上午九點多,陳秋菊與法輪功學員劉大秀在遂寧市明霞路(原電江路)上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惡告,被四個警察綁架到南津路派出所,兩人遭搜身、審問、照相,至下午三點多鐘被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蓬溪縣法院開庭非法庭審陳秋菊,約於十二點結束。陳秋菊在庭上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半,蓬溪縣法院二次開庭,宣判對陳秋菊非法判刑三年。據悉,法官、檢察官表示,如果陳秋菊配合簽字可以輕判,如果不配合他們也沒有辦法。他們背後是政法委、「610」在操控。陳秋菊拒絕簽字,被非法判三年。
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二二年,遂寧市法輪功學員遭受各種方式的迫害達170人次,其中48人被綁架;33人被非法抄家;7人被非法拘留;59人遭騷擾,至少三人遭非法判刑。
而二零二三年上半年,遂寧市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的至少有:趙明英(兩年)、鄭文質(三年半)、嚴昌素(一年緩期兩年)、唐瓊英(兩年監外執行)等人。遭非法庭審未知結果的法輪功學員有:78歲的夢道樂老人。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張木清、張素英、陳明碧、席先容、王其軍、侯素華、張姓學員、蔣姓學員謝明玉、唐剛英、郭秀英、劉良容、陳維新、蒲澤秀、蔣太菊、劉顯碧等人。
蓬溪縣法院:
刑庭法官陳建南0825-5395897
(責任編輯:田園)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3/7/6/210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