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荒唐的是判決書(江西省永修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23)贛0425刑初7號)中,直接把教孩子真、善、忍,也就是教育孩子做一個真誠、善良、謙虛、忍讓的好人說成是「邪教思想」。這種「判決」比江蘇南京市彭宇案,導致中國社會老弱病殘跌倒無人敢扶情況更加惡劣,直接否定了中華民族五千年來的傳統價值觀和人類的普世價值。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大約九、十點左右,九江市濂溪區公安分局國保指導員余良帶領未著警服的警察拍打劉惠萍家門,由於未著警服,又都是陌生面孔,劉惠萍沒有開門,警察隨後翻窗進入家中,由於未找到他們所要的所謂「證據」,第二天又到學校在沒有監護人在場的情況下,對未成年(13歲)且智力有缺陷的繼子進行非法誘供並錄製影像,隨後違法對劉惠萍進行刑事追責。
劉惠萍的丈夫鐘慶淼在她被非法關押的幾個月當中,先後對濂溪區公安分局國保指導員余良(電話:13807929634)、濂溪區檢察院負責批捕的檢察官連真(電話:0792-8262110)、永修縣負責審查起訴的檢察官李敏華(電話:0792-3232337)的違法行為,向從中央到省市區縣的公檢法等單位和部門,郵寄了大量的控告信。控告書明確闡述了此案違反了至少三個法律最基本常識,一是違反親親相隱法律法規、二是未成年人本身有智力缺陷、三是對未成年人詢問未通知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的情況下,任意指定老師到場的嚴重程序違法行為。
家庭成員,親愛信任,這是我們所處社會一切友愛信任的基礎,如果把家庭成員之間的親愛信任擊碎,那不亞於在中國社會打開一個魔盒,我們的社會將因為此變成沒有愛與信任的荒漠。而強制用未成年且有智力障礙小孩的證言證明其媽媽有罪,這是要打開魔盒,使社會退回到文化大革命時的夫妻、子女、親友、師生相互告密揭發的相鬥相殘的黑暗時代。
而其中最無恥的是在永修縣檢察院起訴書當中,把公安機關對劉惠萍的丈夫的詢問時指證公安機關違法製造冤假錯案的證言證詞,放在其兒子名字的旁邊,「指鼠為鴨」指證劉惠萍教兒子煉功等是所謂「犯罪」,雖然經過律師的會見等提醒,但在看守所封閉式的各種邪惡的洗腦迫害灌輸當中,造成劉惠萍誤解丈夫是在害她,進而在庭審時認罪認罰。
六月十六日,鐘慶淼委託律師會見劉惠萍,想讓她簽上訴書時,發現其說不認識鐘慶淼,說跟鐘慶淼沒有任何關係等怨恨其丈夫,怨恨其家庭的話。這就是違反親親相隱,違反人倫道德逼迫親人互相指證造成的惡果。
監獄本就是關押壞人的地方,要使有罪的人出來後變成一個道德行為有改善的好人,使社會更加的和諧穩定。而劉惠萍的這個案子,公檢法為了自己的政績和功勞,不惜製造冤假錯案,非但未起到淨化社會風氣的作用,反而給社會造成不穩定,給家庭帶來不和諧和嚴重的傷害。
目前鐘慶淼已對永修縣法庭庭長羅大毛的枉法裁判,對其家庭造成了嚴重傷害和顛倒黑白行為,在多個部門進行了口頭投訴和舉報。
關於劉惠萍被綁架構陷的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江西九江市法輪功學員劉惠萍被入室綁架、非法批捕》、《國保誘騙智力缺陷孩童作偽證 檢察院拋出非法文件》等。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3/7/24/210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