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的妻子不禮貌,奶奶那麼大年紀,你不買就別叫住人家,浪費老人家時間。我就買了十五個。妻子拿籃子來裝。我對妻子說:「你別挑呀。」(她平時買東西喜歡挑三揀四的)意思是讓她按奶奶盤裏擺放的順序拿。妻子一下子火了,當眾大聲斥責我,情緒很激動。奶奶連忙勸和,然後就走了。
奶奶走後,妻子言辭更激烈了,指責我假充好人吃裏扒外。我忍著沒搭理她,自己去洗碗。她一直怒吼,我就跟她解釋:「我剛才是怕你造業。」沒想到這一句把她徹底激怒了,她過來用腳把鍋碗踢翻,再把碗一個個的扔,砸碎了兩個;然後回家把大門反鎖,不讓我進屋。
我警覺過來,這是咋回事啊?開始時想,我好像沒生氣呀;我是按煉功人標準來要求自己的呀,我是替奶奶著想、替妻子著想呀;她怎麼那麼飛揚跋扈,是黨文化害她如此……
但再深入往下找,我還是發現了自己的諸多問題:
首先,修煉人只要與人發生了矛盾,一定有自己要修的東西。這應該是修煉人的第一念。我當時卻只想妻子怎麼不可理喻呀、黨文化害人啊,並沒有無條件的找自己的問題,這本身就是修煉上有問題。
其次,儘管我本意是好的,但當時說話的方式不太好,語氣也不夠善。我不應該當眾說她──人都好面子嘛。我應該等奶奶走了以後,再悄悄跟她交流。我當時說的「造業」這個詞對常人而言可能有點重,如果換一種平和的方式表達可能會好一些:「我看奶奶年紀這麼大,還騎車賣雞蛋,多不容易。你叫住她了,就買點兒吧,不能把老人耍著玩。」
第三,我所謂的「為她」背後,隱藏著「為私為我」之心。前天單位集體體檢,妻子的彩超報告上說她肝部有幾個小囊腫。她心情不好,我也很緊張。我暗自認為是她老發脾氣造業所致。我當時勸她不要「造業」的背後,並不是純粹為她這個「生命本身」著想,而是帶有一絲「怕她失德而出甚麼問題、影響我的人間幸福」的因素。動機不純啊!
第四,師父多次在法中要求弟子:「打不還手,罵不還口。」[1]可我還口了,這不符合法。我發現是隱藏的怨恨心、證實自我的心和強加於人的心在作怪。
第五,也可能有歷史的業債需要償還,也許有提高心性的因素在裏面。我當時沒有悟到。
第六,我平時在修口這方面做的很不好,口無遮攔,經常是脫口而出,造業太多,得罪了不少人。師父可能通過這件事來警醒我。我希望以此為戒,今後好好修心修口,做師父的好弟子。
我清醒過來,把碎碗掃在鏟子裏,送外面垃圾桶去倒掉。等我回來的時候,發現妻子把門打開了。我感恩師父,為了弟子的提高又操了不少的心。弟子在此叩謝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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