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春於二零一九年八月遭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西昌市公安局小廟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羅明春遂遞交上訴狀,又被看守所及涼山州中級法院扣押、刁難。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上午,羅明春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二監區。當日下午,二監區獄警給羅明春的父母打電話,說羅明春體檢後,發現有嚴重的高血壓、糖尿病、心臟衰竭等症狀。羅明春的父母要求監獄拒收羅明春,以免承擔責任。羅明春在二零二二年被非法關押在小廟看守所期間,就被發現有嚴重的血壓高症狀,看守所明知這種情況,不告知家屬,還把羅明春送到外地監獄。
幾天後,羅明春的父母向成都女子監獄獄政科和二監區郵寄了要求保外就醫的申請書,監獄一直沒有回應。五月上旬,羅明春父母再次向四川省監獄管理局和成都女子監獄教育科、二監區等四個部門郵寄了要求保外就醫的申請書。
和羅明春一同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趙軍已經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黃彪於二零二一年被劫持到樂山嘉州監獄。
羅明春女士遭迫害事實請參看《訴狀含「真善忍好」 羅明春上訴權被剝奪》、《屢遭看守所吊銬 四川羅明春被枉判四年》。
成都女子監獄二監區:
電話:028-84898217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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