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車站講真相,看到一個男士站在窗前,我去和他講三退,他說:離我遠一點,我是公安的。我離開了他一些距離,給他起了個化名,寫在紙上給他看,我說:「你是公安的,你應知道真相,你是黨員,你要同意就用這個化名給你退了吧。」他瞅瞅我,點頭說:謝謝。
還有一次在車站講真相,被車站便衣帶到車站站內派出所,到那後他們首先翻我兜子,翻出來幾張真相幣和一個電話本。這時我一邊發正念求師父,一邊大聲說我的兜裏沒有啥,即使有法輪功的資料,也是符合憲法第36條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這是人生最基本的人權;是共產黨有法律不執行法律、破壞法律、破壞人權;神要解體它是天意。他們打電話請示上級後讓我走,我說把電話號本還給我,他們說不給,我說那是我的私人物品,今天你要不給我,我就不走了。順手就拿過來一把椅子坐下,這時門口一個警察過來說:給她給她。還小聲對我說:在這坐一宿,多冷啊。
過一段時間我又去那裏講真相,看到那個警察,他告訴我說舉報你的那個警察死了,喝酒喝多了死了。這時他用真名退了黨。
還有一次在車站講真相,被人舉報到鐵路公安局,經過一番問訊後,他們自問自答,我不配合他們。待我離開時,有兩個小警察都對我說:大姨,我入過少先隊,你給我起個號退了吧。
過年後到車站講真相,被車站巡警發現,被劫持到鐵路公安局,在我兜裏搜出三張光盤和兩份師父新經文,他們問東西哪來的,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自問自答。問訊後,說要送我回家,我發正念求師父,在我再三謝絕他們後,決定讓我自己回家,離開時我告訴他們:你們要為你們自己、父母子女多積點德吧!
在車站講真相中,我曾多次被劫持到派出所、公安局。都是在師父的保護下,有驚無險當天順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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