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三號至二十一號的十八天時間,王建的兒女面對父親被迫害致死的事實,來往於唐山檢察院、曹妃甸區政府、唐山市政府、曹妃甸監獄(原南鋪監獄,冀東監獄所在地,王建同修被關押在二支隊五監區)。發現諸多疑點:
四月三號上午11點58分,監獄通知王建家屬王建昏迷,12點14分通知家屬被120拉走。王建家屬當天趕到監獄,13:05到南堡開發區醫院,王建已經去世。家人看到他頭上仰,眼睛微睜,嘴巴微張開。
家人問120搶救大夫,因為啥死的,甚麼原因造成的?搶救大夫回答不確定死亡原因,也無法判斷或推測死亡原因,同時一再強調120到達監獄時,王建的瞳孔已經擴散,沒有血液循環了。
當天18點50分左右,法醫做屍表勘驗臉部以下包括耳朵以及背部呈現黑紫色,胸口有圓環痕跡,右手背有淤青, 腰部有類似劃痕,翻身勘驗時左耳流出不明液體。
如果正常死亡能這樣嗎?而獄方說屬於疾病死亡,猝死。監獄讓家屬到村裏開家庭困難證明,說要給萬八千的困難補助。
據悉,三月二號監獄給做的體檢說王建身體健康,四月三號中午王建下工,回到監舍準備午飯,被獄警隊長叫去談話,回到監舍後去打飯,打飯的時候倒地昏迷。王建兒女問監區長都跟他爸說了些甚麼?監區長說是問王建身體有沒有不適?是否需要就醫?是否需要吃藥?
在視頻中,顯示當時搶救過程中搶救人員都是服刑人員,一開始都沒穿白大褂,後來不知甚麼時候又都穿上,搶救不規範,從視頻上顯示根本就是在應付。王建家屬質疑這麼大監獄沒有除顫儀?監區區長還說有,監獄醫務室有除顫儀。但為甚麼不給用呢?
監獄後來打120救護車,出診的大夫視頻上顯示是個女醫生和一個女護士,可王建家屬去見120出診大夫時卻是個男大夫。家屬問大夫推測可能是甚麼原因導致死亡,大夫回答說推測不出來。
四月六號,王建家屬去當地檢察院要求做屍檢,駐檢說就是把屍體從脖子到小腹打開,把五臟六腑、大腦取出放到容器裏,送到實驗室檢測後留作標本,屍體縫合後歸還家屬。家屬當時被嚇得不敢答應屍檢。
獄方、檢方遲遲不給出死亡原因調查。王建家屬四月十七日、十八日分別到曹妃甸區政府、唐山市政府喊冤,在唐山市政府門前不足五分鐘就來人把他們帶到唐山市信訪局。四月十九號家屬到檢察院質問為甚麼不儘快調查,四月二十號駐檢人員帶著兩個人來到百公里之外的王建家,讓家屬簽屍檢同意書,二十二號週六上午九點做屍檢,檢方利用家屬不懂做屍檢程序,草草讓家屬簽字。後找律師諮詢屍檢過程,家屬有權要求全過程錄像,有權要求自己找法醫,有權要求到異地屍檢,這些權利駐檢是否應告知家屬?對於人命關天的大事,檢察院是否應該積極聯繫家屬及時做出相應結論?獄方是否應該儘快做出死亡原因調查而儘早出具死亡證明?為甚麼遲遲不作為,而非要等到家屬去多個部門伸冤才給以答覆?這裏面是獄方、檢方草菅人命,還是其中有不可告人的陰謀?
王建於二零一九年七月被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七年,沒有通知家屬就送到監獄。他每月最多打一次電話,二零二三年三月份突然就打了三個電話:三月初打電話時很高興說監獄讓家人接見了,但不知接見日,過幾天又打電話告訴家人說三月十九號可以接見,三月十九號接見後,三月二十一號又給家人打電話聊了幾句家常。家人沒發現異常,只覺得奇怪。
家屬要求有關信息公開,獄方又在推諉,讓找檢察院,檢方說是涉及國家監獄保密事宜,還涉及到有關人員的肖像權。肖像完全可以使用技術手段進行模糊處理,不涉及此問題,而且有關信息都是合理合法的,沒有甚麼不可以公開的。家屬電話諮詢唐山保密局、國家保密局如何提交保密信息公開申請表,兩家機構一句話就給打發了,說不知道,我們不對準個人,只對準單位。
種種反常跡象,讓人懷疑獄方可能對王建進行了藥物迫害。
酷刑加上藥物迫害,成為中共「轉化」、虐殺法輪功學員最普遍的手段之一。甚至於,四川監獄的醫院人員對著遭受藥物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叫囂:「人體試驗又怎樣?這都是國家政策允許的,是合法的,是上面的指示」。中共以藥物迫害與酷刑摧殘法輪功學員,廣為人知,多年來引來國際上無計其數的譴責與決議案,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然而,曝光出來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在中共的蓄意封鎖與造假宣傳下,迄今仍有無數罪惡被掩蓋和隱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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