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七月,北京公安、國保、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對至少31名法輪功學員和兩位未修煉法輪功的親屬實施綁架、非法抄家,更多法輪功學員受到監視、敲門、錄像、逼迫簽字等騷擾。
其中,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二十七日,大興區至少13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他們是劉星、劉玉紅、馮玉梅;清源小區的董秀榮;採育的姬文華、任素蘭、李淑彥、王秀玲、崔景文、溫西新;長子營的靳書英、周立雲、申德鳳,還有張桂芝等。其中多人被非法送入看守所,被非法抄家。
在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左右,劉星、劉玉紅等多人被非法批捕,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大興看守所。
劉星、劉玉紅、董秀榮、靳書英和張桂芝被警察、檢察院、法院繼續構陷,近日得知,他們被非法判刑,其中劉玉紅兩年、劉星一年九個月、董秀榮一年四個月、靳書英一年、張桂芝八個月。
(責任編輯:石妍)
編者註﹕後來得知,實際情況是,劉玉紅、劉星、靳淑英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董秀榮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四千元。董秀榮依法上訴,日前被北京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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