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孫穩立訴述他與家人近三年被迫害的遭遇:
我叫孫穩立,北京市房山區河北鎮南車營村人。二零二零年我住在北京市朝陽區左家莊社區香河園中裏14號樓603室。二零二零年初,正是疫情開始肆虐,封城嚴重之時,當時為了救人,我張貼了使人得救的「法輪大法好」內容的不乾膠。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我被北京市朝陽區新源裏派出所以查身份證的名義綁架並非法抄家,搶劫走的物品有筆記本電腦2台、移動硬盤3塊,打印機一台,書籍包括《轉法輪》9本,各地講法一套大約40本,還有幾張光盤以及一些真相冊子和一本《九評》等書籍及物品。警察將我和妻子戴上手銬押走,孩子當時14歲,派出所的張姓所長也想帶走孩子,在一個負責610事務的警察請示領導後,孩子被親屬接走。
由於我和妻子當時體溫都是37.3攝氏度,這一當時最敏感的溫度,朝陽區看守所不收,以及各種原因,我們被非法關押一天做了筆錄後,放回家並監視居住。之所以被綁架是所謂被攝像頭拍到我張貼的畫面。我分析是以前我在公安的黑名單上。二零一七年九月底,北京市房山區河北鎮派出所給我打電話,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並要求「不練」的話加微信錄一段視頻上報,被我拒絕。他們並說要到我居住地找我。二零一八年五、六月份我在北京市東城區胡家園小區居住時,街道和公安的兩個人,一男一女穿便衣敲門,說街道的查訪,女的和我說話,男的拿手機給我拍了照。
其實公安一直在跟蹤大法弟子(法輪功學員)的情況。雖然我的戶口在北京市房山區,但是我一直在別的區居住和工作。所以新源裏派出所警察一看到我的身份證後七、八個警察就擁進了我家,發生了上述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的情況。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我們被釋放回家後,朝陽區左家莊街道和新源裏派出所警察每週兩次到家查看並拍照,四月初在小區門口專門雇了兩個保安固定盯梢我們夫妻,他們也不隱瞞,主動上來搭話說:「我得跟著你。」包括買菜,逛街一切外出都會跟著,四•二五、五•一三等所謂「敏感日」,還要到我家並把我的車用他們的地鎖鎖起來,不讓我外出。並在四•二五當天我家門口設專人在樓道裏看守。這樣的盯梢和跟蹤一直持續了半年之久。
二零二零年九月初,我們從北京市朝陽區搬到了天津市武清區河西務卓達太陽城小區居住。二零二一年二月中旬,朝陽區新源裏派出所打電話讓我說在房山區居住,並把我的信息轉到戶口所在地,之後房山區河北派出所楊建東警察(管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和我聯繫,並約好我回房山時找他。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到房山區河北派出所和楊建東見面,做了筆錄,被強迫做了全手掌的指紋採錄並剪了一縷頭髮(猜測為做DNA)備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中午,北京市大興區新宮公交派出所夥同天津武清區河西務派出所對我進行綁架,並非法抄家,藉口是我給了同修《明慧週刊》等法輪功宣傳品。當時搶劫走了我的筆記本電腦一台和手機一部,對房間和我的車進行了搜查,沒有發現別的法輪功資料和書籍。我被帶到河西務派出所做指紋錄入及筆錄,綁架和抓捕我為首的警察叫張連越(北京新宮公交派出所副所長,警號:052655)。我被從天津綁架到北京市大興區新宮公交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也就是俗稱的公交派出所),又連夜審訊,並讓我承認給了同修50本《明慧週刊》,當時我並不清楚為何非要為50本,我說印象當中也就20~30本,沒有50本,並不清楚他們的用意。
第二天,我被劫持到大興醫院做全身體檢,檢驗合格後被送至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關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提審過幾次,第二次警察張連越提審我,並拿出了從所謂「同修家搜到」的大法刊物讓我辨認是否是我給的,並拿出「同修承認」的《明慧週刊》、《洪吟》總計為45本的大法刊物,我承認了。後警察誘導式的又從中拿出了8本二零一五年的《明慧週刊》讓我辨認。由於我當時有承擔的想法,並不清楚他們的用意,也就承認了那八本是我給的。後來從律師處得知,邪黨法院現在對法輪功資料的量刑是50本起步,50~250本,量刑零~三年。因為邪黨人員踐踏法律與人權,表面上要做到冠冕堂皇。實際上對法輪功的所有定性都是非法的,並且是違反中國憲法的。而且新宮公交派出所是以誘導的方式讓我承認的。
37天後,我被所謂「批捕」並送交檢察院。90天後,也就是十月二十二日被轉押回戶口所在地北京市房山區看守所進行迫害。期間妻子為我請了律師,律師跟房山區檢察院張君電話溝通了此事,我跟律師也見了面,因為除了45本以外,沒有證據顯示其它幾本是我給的同修。所以房山檢察院的張君提審了兩次,並不想擔責並退回公安從新取證,這是第一次退回到北京市新宮公交派出所。
新宮派出所不想放我,就把二零二零年的事加進來,但還是證據不足,又被退回,最終走完了公安、檢察院的「三延兩退」,還證據不足,最終在我「認罪」的情況下歷時八個半月(255天),檢察院做了取保一年的處理。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我被放回,並由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區河西務鎮派出所做取保處理,每個月到派出所報導、筆錄簽字,並限製出津,出津必須請示批准。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房山檢察院張君對我進行了傳訊,又問了我張貼和給大法刊物的事,我也做了「認罪認罰」的回答,並作了筆錄。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房山區檢察院張君給我打電話說,檢察院決定把我的案子送至法院(也就是提起公訴),說我沒有跟法輪功徹底決裂,思想上沒認罪,上邊不放,決定量刑一~二年,讓我保持手機暢通。這就是共產邪黨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思想定罪」,而不是證據定罪。中共對法輪功的定性都是非法的,與中國現有憲法也是違背的,對法輪功修煉者從沒真正講過任何法律。
在這種情況下,我只有出走避難。此後檢察院和派出所到處找我,騷擾我的家人。這就是我近三年的被迫害經歷。在整個和他們接觸過程中,我發現有些警察、保安包括檢察院的人也有比較善良的人,只是在這個體制內生存而已。我也真心希望他們能明白真相,了解中共體制的邪惡。希望他們懸崖勒馬,不要參與迫害,改過自新,能給自己選一個好的未來!
北京房山區河北鎮派出所 010-60317643(24小時)010-60377400(戶籍)
楊建東:13436864567
北京市朝陽區新源裏派出所
北京市朝陽區新源裏東街2號 100013。
總機電話:010-64674086
槐傑所長:010-64674290
孫姓警察(做筆錄):15210561600
馬姓警察:13810737123
張姓警察:18110127015
張姓警察:13331113416
天津武清河西務派出所 022-24939003
田姓警察(做取保):15222739901
胡姓警察(做取保):18622620439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北京新宮公交派出所)
聯繫電話:010-85225050 010-64011327(這兩個電話待核實)
張連越(副所長) 警號:052655(待核實)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地址:北京市大興區團桂路5號;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郵編:102614;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電話:010-61299309、010-61299275。
房山看守所
地址:房山區城關街道田各莊村(或瓜市村)102400
1081301707、1081301614、1081389173
北京市房山區檢察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政通路14號,郵政編碼102488
檢察官 張君:010-59558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