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組組長郭紅岩還限制王磊所有的人身自由。四月一日下午三點叫到大廳查人數,王磊不去,被霍洪濤隊長電警棍電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
王磊,因拒絕戴犯人標籤、拒絕照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惡警用電棍電擊,惡警並對王磊實施嚴管,由兩個犯人看著,還不讓買東西,不讓買生活用品。
在內蒙古女子監獄,法輪功學員被迫做奴工,被迫從事長時間的超負荷的勞役。也有的法輪功學員時不時的被電擊、毆打。王磊一次從車間到監舍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多個犯人參與毆打、謾罵,並把她捆綁在床上折磨。
王磊女士,居住在北京市房山區良鄉,原籍內蒙古臨河市,是一名精明能幹的經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時年三十一歲的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無私無我、為他人著想。修煉僅兩個月後,為支援貧困失學兒童就學,她通過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地向希望工程捐助十萬元。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王磊女士遭內蒙古臨河區和北京市房山區黨政公檢法聯手迫害,長期被監控、騷擾、恐嚇,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勞教四次,遭受電擊、暴打、野蠻灌食、熬夜等迫害,迫害導致精神失常,長期無法正常經商和正常生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區的公安、國保一起出動,非法抓捕了十多位法輪功學員。王磊再次被暴力抄家、綁架,膠帶粘嘴,關押期間被迫害的精神病復發,經公安醫院鑑定為「癔症型」精神病。北京房山區法院違反憲法、刑法和程序法,對王磊非法審判。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房山區法院對王磊進行非法宣判: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王磊不服一審判決,律師李仲偉代理提出上訴,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非法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八年徒刑)。王磊不服終審裁定,又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和房山區法院提出申訴,要求依法撤銷原判,並宣告申訴人無罪釋放。
王磊在二零一六年三月初被關押到北京市天堂河調遣處強制「轉化」迫害,九月份被劫持到內蒙古女子監獄。律師三次到調遣處和內蒙古女子監獄要求會見,請王磊在申訴書上簽字,但是都被調遣處和監獄以種種非正當理由阻止,致使王磊的申訴狀至今未能送達法院。
關於王磊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報導《內蒙古女子監獄阻撓律師會見王磊》、《近十年冤獄致精神失常 北京王磊又被非法判刑八年》《無私捐助失學兒童的王磊女士遭迫害精神失常》。
呼和浩特女子監獄迫害責任人:
監獄長楊蔚紅
副監獄長倪融香0471-2396668
副監獄長:孫玉鳳、彭玉梅、袁雨露、
政委室:楊X華0471-2396666
管教科電話:0471-2396581;0471-2396559
管教科科長:張豔
肖梅:13848129240
康建偉:13947125460 13947121546
趙鵬程、白桂榮、崔九菊、等;
白桂榮13847107932
獄政科科長:金鳳 0471──2396501 2396557
監獄紀檢主任姓劉 0471 ── 2396602
獄部:肖潔、毛敏、劉剛、張傑、王永紅等;
監區長:韓曉麗13948117078
董華霞、張宇娟(分管迫害法輪功)、張霞、張豔磊、賈傑、烏日娜等;
五監區:0471-2396730
三監區:0471-2396665
監區長,劉瓊
王延文(曾分管迫害法輪功)、崔文軍、邰微微(懷孕期間已大肚子了,還用腳踢法輪功學員,三天後腳脫臼,在家歇了好幾天)等;
四監區:監區長,帝文豔;
趙堅貞、榮燁(積極迫害法輪功)、王妍;白羽、高金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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