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改清 |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三十分左右,一夥警察闖入周改清家,自稱是永樂派出所的,當場搜走周改清的二萬多元現金與她兒子孟祥君的五萬多元錢,還劫走了一些其它財產,綁架了周改清和她兒子孟祥君、她女兒孟豔麗,以及來她家借雨傘的法輪功學員孫進軍。
四人被綁架到永樂派出所。警察常永春對孟豔麗進行刑訊逼供,用手掐她的脖筋,拽著她的頭髮往椅背上磕她的頭,把她銬在鐵椅子上,使勁捏她右手,用腳踩她左手、踩她腳,孟豔麗的手、腳都被踩腫。還有一警察用他的鞋底抽孟豔麗的臉,當時就打得她的耳朵聽不見了。孫進軍女士也遭警察用鞋底踩碾她的手指。
七月二十二日,周改清四人都被關入看守所。八月二日,孟豔麗從看守所回來時,永樂派出所警察常永春告知她,說她自己的家被鐵西區國保大隊抄了。永樂派出所警察還說周改清家被抄也是執行鐵西區國保大隊的命令。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鞍山市鐵西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周改清、孟祥君,兩位律師請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物證。公訴人卻拿不出任何物證。法庭出示的扣押清單也沒有當事人的簽字。
兩名辯護律師指出,公安局人員以周改清、孟祥君是法輪功學員就破門而入,利用公權私闖民宅。按照中國的現行法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公民信仰自由權是公民應享有的權利,也是公民的隱私權,是應得以保護的,而不是去踐踏。執法人員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二百五十一條破壞宗教信仰罪;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
胡律師指出,遼鞍山市鐵西永樂派出所辦案人常永春、張喆,見證人張旭、張勇,從周改清家搜走八萬元現金(孟祥君5.6萬多元、周改清2萬多元),並沒有在扣押清單上列示。這是警察非法侵佔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請法院給予調查。
當年七十三歲白髮蒼蒼的周改清,和兒子孟祥君被鞍山鐵西法院非法判三年半,周改清被劫持在遼寧女子監獄二監區(老殘隊)奴役,每天做奴工十多個小時,積勞成疾,身體嚴重損傷;特別她腰部嚴重變形行走不便生活困難。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
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非法停發、扣發養老金,並強制返還已經發的養老金。周改清老人的人身受到侮辱、身心受到傷害,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含冤離世。
孫進軍這次被綁架後,遭警察用鞋底踩碾她的手指,後又被非法關押到鞍山女子看守所,精神受到極大的刺激,身體也遭到傷害,導致精神失常。2015年8月14日,鞍山鐵西區法院在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特務組織)的命令下,把精神恍惚的孫進軍強行拉上法庭受審,儘管孫進軍的辯護律師為孫進軍做了無罪辯護,但鞍山市鐵西區法院無視「以憲治國」的政策,聽從了鞍山市「610」的暗箱操縱,12月26日冤判孫進軍三年。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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