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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王露華和張麗華被非法判刑三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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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大慶市法輪功學員王露華和張麗華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薩爾圖區鐵人公安分局便衣警察綁架、構陷,據家人說,王露華被非法判四年、張麗華被非法判三年,所謂的「判決書」已收到。她們已上訴。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慶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國棟和大慶鐵人公安分局的程局長,分局刑警二隊叢姓警察和王姓警察等十多人,穿著便衣,以物業登記人口為名,騙開法輪功學員家的門,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家。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鐵人學校高洪賓及他的妻子王露華、紅崗張麗華、大慶第一人民醫院王建輝、原採油六廠韓麗華等六人。法輪功學員高洪賓被非法抄家。

當天晚上,王露華、張麗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一同拉到大慶總醫院檢查身體。王露華和張麗華次日早上三點所謂「取保候審」回家,高洪賓等人被送到大慶看守所。王建輝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第二看守所,遭構陷,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並勒索罰款三萬元,二零二二年初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八監區,遭毒打等迫害。

大慶讓胡路法院原定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對三位法輪功學員王露華、張麗華、韓麗華非法開庭,因沒作核酸檢測,法院不讓進,一直等到十點多鐘去醫院作核酸,作完核酸,就去了大慶第二看守所,到那沒有核酸結果,不讓進,他們又協商龍南醫院檢查身體,結果都是身體不合格,第二看守所拒收,到第二看守所往返三次,到晚上十一點多,讓王露華、張麗華、韓麗華各自回家,甚麼時間開庭未定,等通知。

七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韓麗華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庭審,不久前得知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金五萬。

現在家人說,王露華被非法判四年,張麗華被非法判三年,已上訴。詳細情況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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