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義龍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永修法院告訴李義龍的家屬,李義龍的「案子」已經判完,叫他們去永修縣法院把判決書拿回來。李義龍和妻子去了法院,判決書上寫了非法判刑十個月,罰金4000元。
法官張伶伶讓李義龍簽字,被拒絕。李義龍講述大法真相,法官說大法弟子都說自己無罪,沒有犯法,她都聽過。目前有十天的上訴期,李義龍準備上訴。法官說過了上訴期就要下達公安準備羈押。
李義龍是九江市柴桑區湧泉鄉鑼鼓嶺村人,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身體健康,在單位工作兢兢業業,勤快踏實,做人誠實本分,與同事相處十分融洽,是大家公認的好人。他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多次遭當地警察騷擾等迫害。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早上五點多鐘,瑞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熊小雄、九江市柴桑區湧泉鄉派出所警察同時闖到法輪功學員李義龍、童金平、童銀平的住處將三人綁架。其中李義龍是在單位宿舍被警察綁架、搶劫,警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也不出具扣押物品清單。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瑞昌市盆城派出所,被銬在鐵椅子上,遭警察通宵地非法審訊了二十多個小時。
酷刑演示:鐵椅子 |
兩天後,李義龍、童銀平因體檢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以取保候審的形式回家。童金平則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於二零二二年九月被構陷到永修縣檢察院,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遭九江市中級法院通過視頻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5000元。
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李義龍在永修縣法院被非法開庭,李義龍從法律的角度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法官打斷了李義龍的話,宣布休庭。開庭前後大約兩小時,李義龍準備走,被法官阻止,說現在不能走。李義龍再次回到法庭,因長期的壓力,工作上的勞累,他當時在法庭上突然昏倒,重重摔在了地上,昏迷不醒。後來,過了很長時間,人才慢慢恢復知覺。後來李義龍回到自己的家中。
參與審判的法官名單:張伶伶,蔡夢旖、江盁、鐘國標、胡琴
二、羅美林被非法開庭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九江市柴桑區法輪功學員羅美林被非法開庭。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法官說要三年以下。
羅美林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已經四個多月,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永修縣法院法官去了九江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非法開庭,法官讓羅美林認罪認罰,被拒絕。當時她的丈夫,姐姐和一個外甥參加了非法審訊。長期的非法關押,使羅美林的心情不好。
羅美林是被一個不明真相的常人舉報,此人姓吳,後來柴桑區公安局去她家綁架,隨後非法抄家,搶走了家裏的大法書和煉功的錄音機等私人物品,當時她的丈夫在上班,兒子在外地上班,只有羅美林一人。隨後,羅美林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
羅美林,女,今年五十多歲,家在柴桑區的焦灘小區,平時靠賣點蘿蔔餅維持生活。羅美林對母親很孝順,母親臥床不能自理時,一直是她照顧母親到生命的最後一刻。母親去世後,羅美林一直靠打點零工維持生活,她對丈夫體貼照顧,家庭雖不富裕,但是家庭溫馨。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早上八點多,羅美林到賢母園散步,剛把自行車停下,有人就看見一輛警車跟了過來,車上下來幾個便衣,直接將羅美林綁架,同時還給她戴上了手銬,羅美林說,我在做好人,你們綁架是錯誤的,煉法輪大法沒有錯。羅美林被柴桑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綁架後,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
據悉,九江市看守所現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關押很嚴厲,並對關押在一起的犯人實行株連政策;法輪功學員受到嚴厲的管控。
相關人員
九江市柴桑區公安局:
局長 王海輝 18370273377
副局長 段光志 15870806888
「610辦」主任 喻小明 13979216266
指導員 徐小俊 13767228470
國保大隊長 劉曉華 13803560078
以下是江西省永修縣法院和檢察院的領導名單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法院 郵編 330300
地址 永修縣建昌大道14號
羅瑋,鄒輝,葉方愷,劉雲,周文平,劉貴珍,童懿華,張伶伶(多次直接參與審判) 蔡夢旖(多次參與審判)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檢察院 郵編 330300
地址 永修縣建昌大道41號
熊雁,羅楊,李敏華,儲年來,盧小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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