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我們將要走出派出所的前一刻,一位來看望我們的男同修,卻突然說:「咱們送點錢吧。」我想:一會就可以回家了,開甚麼玩笑?!我覺的他也是為我好,就微笑著,沒好意思說他甚麼。
不一會兒,不知為甚麼警察要我們去重新做筆錄。做完之後,警察說:「你們回家吧,明天再來簽字。」當然,我們不會來,更不會簽甚麼字,只是不知道他們要甚麼?
第二天,男同修開車來我家,要拉我和姐姐同修到派出所去簽字,我才知道是怎麼回事。
原來,當時男同修跟我提出要送錢給派出所警察(收買警察)時,我出於為私的心,沒有直接拒絕,就被男同修認為是默許了,他就獨自拿著兩萬塊錢,給了他熟悉的一個警察,用以了結此事。不想,警察拿出一張紙,叫男同修在上面簽上他自己的名字,保證明天把兩位同修(我和我姐)帶到派出所,在「取保候審」書上簽字,男同修毫不猶豫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有一位同修得知此事後,對我說:「以後男同修再有甚麼不符合法的事,一定要直接拒絕,甚至與他斷絕一切聯繫。因為該男同修剛走進大法,心中人的東西太多。」這是師父借同修之口點化我,可我沒有醒悟。
當男同修為了滿足派出所警察提出的一人只能擔保一人的要求,準備開車帶我和姐姐同修及家屬一起去派出所作擔保人,並在「取保候審」書上簽字時,為私為我的人心使我沒有提出異議。
姐姐同修堅決不去,她對男同修說:「師父點化我,不配合邪惡。你不應該配合邪惡簽字,那是污點。」男同修火了:「反正也簽過一回了,你不就是怕抓進去嗎?!你進去了,你的孩子我養。」
姐姐同修又對我說:「你不能去,怎麼能配合邪惡呢?」我不想難為男同修,隨他去了,是以發正念及其它藉口去的。去了之後,男同修再一次在擔保書上簽字、按手印。我一直在派出所大門外,坐在車上靜靜的發正念。
一個月後,派出所的一個警察找到我家,告訴我:「你是辦了『取保候審』的,你有時間,到派出所在『取保候審書』上簽字。」
我和姐姐同修在派出所一切都不配合邪惡,更沒有任何的簽字,為甚麼說(只有)我辦了「取保候審」?為甚麼警察直接找到我家,而不去理會姐姐同修呢?
姐姐同修堅決拒絕邪惡的要求,並要同修也不要配合,姐姐同修的為自己負責、為同修負責,同時也是為法負責的強大正念之場,邪惡怎敢接近?!而我那個為私為我的人心,是邪惡最喜歡的東西,並時時被邪惡貪婪的盯著;人心大了,主導自己做了對大法、對同修、對家人、對自己有害的事,業力多了,黑色的業力場一大,邪惡就來了,因為這個環境適合於它。
這一切魔難及促成這些魔難的人和事,都是自己的人心招來的。要想走正修煉的路,必須修去為私為我的人心,修出對法負責、對同修負責的意識。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2/1/214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