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一天中午,我與一同修沿某小區牆外的小路邊走邊交流。猝不及防,一堆垃圾隔著兩米多高的圍牆突然而降,險些撒了我一頭。「真缺德!」我指責的話脫口而出。同修平靜的說:「向內找吧,這事為甚麼讓我們攤上。」「明明就是他缺德嘛!」我忿忿不平的說。同修見我這樣,就沒再說甚麼。其實同修的話一出口,我已經意識到自己錯了,我把自己降為常人了,只是不願承認,心裏還莫名的有點酸溜溜的感覺。
事後我反思:為甚麼讓我碰上這事兒?又為甚麼心裏酸溜溜?
第一個問題我很快就想明白了,師父說:「記住我說的話:不管這件事情怨你還是不怨你,你都找自己,你會發現問題。如果這件事情絕對的與你沒有關係,沒有你應該去的心,那麼這件事情就很少會發生在你身上。」(《歐洲法會講法》)
我知道,修煉的人不會有偶然的事情發生。這是要去我甚麼心呢?我思忖著,驀地我想起《明慧週刊》上同修文章中的話:你總看別人的優點,你就是個聚寶盆;你老看別人的缺點,你就是個垃圾桶。我一貫是在看別人的缺點時,目光犀利,一看一個準兒,還覺的自己是眼裏不揉沙子,是為別人負責。可看自己時,卻像患了眼盲,不就像垃圾桶嗎?
可是我明知同修說的對時,為甚麼心裏不是滋味,還有些酸溜溜呢?我繼續剖析自己,噢:雖然我們都是得法較早的老大法弟子,可論年齡我是長輩,論修煉資歷她是身份不公開的,我是被司法部門分外「關注」的。市區級的洗腦班,每次必讓我參加。為護法,我獨自一人上北京,被關進看守所,兩次被非法拘留,兩次被非法抄家,區政法委書記、國安、片警、辦事處書記、社區綜治辦人員經常「關注」我家,邪黨「二十大」前夕,他們八天內到我家「關心」我三次,每次我都能正念相對……可對這次的情形,她卻比我先出了正念,我面子上掛不住(雖然私下裏我曾由衷的向其他同修誇讚過該同修雖年輕,卻悟性高),可一觸及到「我」就受不住了。面子心、好為人師不能讓別人說的心、妒嫉心、怨恨心,近來還滋生了年齡大了求安逸的心,學法、三件事有完成任務的心,貪天之功據為己有的心(雖然我很清楚,沒有師尊的慈悲保護,我將寸步難行,可還是有意無意的想把功勞往自己身上劃拉劃拉,多危險啊!)唉,修大法二十七年了,竟還有這麼多人心,真是愧對師尊。
為甚麼還有這麼多人心?追本溯源,就是舊宇宙為私為我的根本屬性還在心中作怪。修煉是嚴肅的,這件事讓我悟到「小事」不小,修煉無小事。不在你修煉了多少年,也不在你讀法多少遍,只有實修,修去人心,事事向內找,做到才是修。
感恩師尊!謝謝那位年輕同修。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