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從小一起修煉的同齡夥伴們聊幾句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我今年三十七歲,一九九五年我在八歲時隨家人開始修煉大法。記得當時和我一起修煉的大法小弟子很多,還有同班同學,我們每天早上跟著家人到煉功點上煉功,結束後小朋友就聚在一起玩耍,那時我們經常能看到天上的法輪,那段日子真的是無憂無慮。我當時以為大家都會一起邊修煉邊長大。可是二十八年後的今天,我發現身邊的那一群小夥伴現如今只剩下我一人還在修煉。

我們在新一線城市,迫害前修煉的人很多,現在像我們這麼大的、還繼續修的同修其實沒有多少,其中還有很大一部份還躲在父母的背後偷偷的修,不做三件事。造成今天這個局面也是沒想到的。就我認識的原先那些小同修放棄修煉有幾個原因:有些是迫害後其家人因害怕放棄修煉,所以他也就不修了;有些是長大後進入社會,被物質利益、愛情等迷惑住了,也就放棄修煉了;還有些是因為家人被非法抓捕後,他們被警察審訊,因為害怕牽連放棄修煉。

不可否認,我們這個群體從小就經歷著同齡人沒有過的艱辛,父母或者長輩被迫害,被搜家、被威脅恐嚇可以說是家常便飯,這些恐怖的事情像烙印一樣烙在我們的成長生涯中。我的成長就伴隨著被搜家、父母被抓、奶奶被抓、甚至家人被迫害致死的經歷,期間很多次我都想到了自殺,如果不是修煉,我也不敢想像我還能活到現在。這其中的痛苦和無力,在大陸長大的我們這一批都深有感觸,只覺的活著太苦,修煉太苦。所以當我聽說小夥伴們放棄了修煉,可惜的同時也能理解,畢竟每時每刻被恐懼折磨的日子實在太難熬。

今天看了《為你而來》這部電影,看到我們的父母或者是奶奶爺爺當年去天安門證實大法是多麼偉大,完全放下自身的安危,只為了為大法、為師父討一個公道,看到那些壯舉,我感到驕傲和自豪,心裏想的是:他們不成神誰能成神!那是我們的長輩啊。轉而看看我們身為子女,現在不修的,或者只在家修躲避不做救人事的、不精進的,都應該感到汗顏。

我們這一批大法小弟子,從迫害開始就被父母同修藏在背後,父母同修在前面面對邪惡,我們卻被保護的很好,小時候只覺的被父母保護本該如此,可是現在的我們已經步入社會,有些成家生子,早已自立門戶,難道還承擔不起一個大法弟子應該肩負的責任嗎?

我們要清楚我們也是為法而來的,而不是在父母的督促下修煉的小孩子了。我小時候曾經在夢中看到了我投胎轉世的過程:夢中,我在一片雲上,後面有天宮,我旁邊站著一個一身白衣、拿著拂塵的白髮道士,他指著下面對我說:「現在有兩家和你有緣份的,這一家有權有勢有錢,而且你投胎後的長相也漂亮,你會榮華富貴一生;另一家沒錢沒權,投胎後你長的也不好看,但是可以修大法。」當我一聽到「修大法」三個字,馬上跳了下去,一絲猶豫都沒有,投胎到現在的這個家裏。

我們因為修煉,從小就沒生過病,很多小夥伴都開了天目,看到法輪和另外空間的東西,難道都忘了嗎?高中的時候,我遇到過車禍,自行車都撞變形了,我卻一點事沒有。那時我知道,雖然父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但是有師父在保護我。那一樁樁、一件件,我們受大法的恩惠還少嗎?師父出的新經文《大法修煉是嚴肅的》中講道:「在此我告訴那些人:當初你能走進來,就已經用生命簽過約了。無論年齡大小,過去的時日長短,誓約可是嚴肅的。也就是說,說自己不修的,離開大法無論早期的還是近期的,修不修都得兌現誓約。當初想成為宇宙大法正法時期的大法徒,是非常非常嚴肅的。這是生命重大的選擇,而且是用生命簽的誓約!你說修就修,你說不修就不修?豈能容人拿宇宙重大責任、拿神、拿創世主開玩笑!一旦簽了誓約就必須兌現!」師父都說的這麼清楚了,還不能讓我們振聾發聵嗎?

我還想對昔日小同修的父母同修說幾句:你們現在還把三十多歲的孩子藏在背後、讓他們偷偷的修、不讓他們做救人的事,你們是真的愛他們嗎?常人經常說:「父母之愛子,必為之計深遠。」你們自己身為修煉人,應該用大法的法理去看待事情,這樣做看似是保護他們了,可是他們也是一九九九年前得法的生命,他們也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去救人,也要有自己的威德,也是要兌現誓約的。這樣做讓他們如何修的出來,不是在害他們嗎?你們必須得跳出人的情去看待這件事,把兒女首先當作同修去看待才能走正這條路。

我能堅持修煉到現在,離不開我父母同修清醒的用法理教育我,他們首先把我看作同修,在迫害最嚴重的時候,他們也帶著我去發資料,並鼓勵我去跟同學講真相救人,在訴江的時候,他們也鼓勵我實名訴江,雖然他們被非法關押了很多次,但是只要一回來就會告訴我不要怕,要去做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建立自己的威德,兌現誓約。在這樣的鼓勵下,哪怕會被迫害的家破人亡,我也能在法中獲得重生,一直堅定的走下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時間真的不多了,我的小夥伴們,我真心的希望那些帶修不修的和放棄修煉的能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走回來精進起來,這不僅是為你們自己也是為你們背後的眾生的生命著想,不要讓自己在法正人間之時追悔莫及。

(責任編輯:文謙)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