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灣學員談論「法船」展出一事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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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今年拿出參展的法船,是三層樓高的建築。確實已經不是花燈的格了。如果我是運送「法船」到花燈展的運輸司機,雖然嘴上不說,我可能會這樣想:「三層樓高的船型建築,就差不多等於一幢透天庴了,這群人沒事要搬動一幢房子做甚麼?在路上跑來跑去,運費又貴,沒隔多久又要搬回來,現在有多少人買不起房子啊!而這群人建了一幢房子,卻只作為元宵花燈用,不知道在想甚麼。是船又下不了水,為甚麼不乾脆防水做的好一點,然後牽水牽電,加個衛浴設備,讓人住進去算了。或者,為甚麼不乾脆作為民宿或農舍使用呢?」

中區同修建造的法船建築,格局已遠不是現有洪法方式所能容納。但是,這樣的格局,修煉人的思維也得發生改變才能接的上。站在縣市政府乃至國家的角度,是希望每個人能自給自足的,如果有人不能自給自足,那縣市政府與國家,就得去救濟那些無法自給自足與貧困的人。那從這個角度上說,如果我們有許多學員到了一定年齡還沒辦法有一定的經濟收入,給其他家庭成員造成一定負擔;某種程度上,這還是輔導員乃至區輔導鼓勵的。

很多年前,具體是哪個項目不太記得了,大概是二零零三年吧,有一天無意間聽到幾個和佛學會比較近的學員在抱怨一件事,說某個項目要辦活動,消息都發出去了,才說要花六十萬,說「正念正行」錢就會生出來,結果最後還差十五萬,就推到他們那兒去了。最後活動順利舉辦了,可這十五萬是哪些人硬著頭皮生出來的呢?

以我當時台幣二萬初的薪水,又在外租屋,六十萬對我而言是天文數字,即使是十五萬,再怎麼省,也要存個一年半;如果參與的項目要花錢,還存不了這個數。因此我心裏非常震撼,覺的一定要有穩定的收入,才是長久之計。

我沒想過,幾年後,我會因這個想法被當年幾個區的輔導員乃至區輔導還有媒體內的學員看不起,認為是執著錢財、是干擾。畢竟很多人的悟法就是,能不工作,儘量的投入項目才是精進。我也覺的我們以前佛學會和與佛學會比較近的學員,在這方面都沒有跟學員溝通,自己默默承擔了很多這方面的事,讓很多學員真的覺的,只要所謂的「正念正行」,別人錢拿來就好。只要所謂「精進的」一直做項目的事,其他的別人負擔就好。養成習慣了,就從不考慮錢是怎麼來的、其他人負不負擔得起?然而,這真的是「正念正行」嗎?

反迫害二十多年過去了,當年年紀稍長、有經濟實力的人,很多凋零了。當年二十出頭,現已屆中年的學員,相當一部份經濟實力並不好。我們區有個學員長期提供房子供學員學法,後來這位學員去世了,其不修煉的家人要將房子收回,其他學員只好開始付租金,繼續維持此學法點。而這附近有個舊房只有三百多萬,算很便宜,買下來可以自住可以提供學員方便,需要房子的人卻沒人有實力買。這些大概是當年那些說買房子是執著的輔導員和區輔導想不到的吧。

二十多年過去了,迫害之初年紀稍長有經濟實力的學員,很多人賣房子和值錢的東西組建項目。很多當年二十出頭的學員,幾乎長期義務為項目工作;即使後來有了一點薪資,也很少,以致經濟不甚穩固。而我個人覺的,當年佛學會和與佛學會走的近的學員,也在這方面寵壞學員了。

大法弟子製作的木製三層船型建築,如果轉為其它用途,便繼續為證實法所用。如何以此特殊的船型建築,結合旅遊與縣市政府的城鄉規劃,能夠有洪法效果又兼幫助當地政府繁榮當地經濟,又能有收入返還到維建物本身以及支付租金,長遠以來,才是比較好的。

杜拜的船型飯店名聞全球,木製三層船型建築確實有其噱頭,可以吸引人來觀看(只要行銷做的好),那為何不將此建築改作為船型餐廳,裏頭可以貼滿大法真相海報,就像某學員開的水餃店一樣,裏頭貼滿大法真相資料,生意一直很好。如果做餐廳有困難的話,也可以作為一個泡茶區,就像貓空那裏,一堆人去那裏,都免不了去喝茶,賣茶的店家就賺茶葉費。

我知道中南部有些餐廳是藏在山裏的。多年以前,許多五專升格為技術學院,有些學校就在南部山裏買地,招收四技與二技生,偏僻的山裏,因為有學生的到來,幫當地繁榮了經濟,學生也會去打聽,山裏哪裏有餐廳,一群人騎著摩托車就去了。故宮南院那裏,我個人覺的是蠻偏僻的,沒有車真的很不方便;可是我以前同事,和人開車去玩,說那附近其實很多可以玩的地方,他們還去了「高跟鞋教堂」。同事去當地玩的吃住,也算是對當地經濟的支持。

我覺的縣市政府會有三種希望,第一、繁榮當地經濟;第二、減少地方政府債務;第三、增加轄區百姓福利。如能好好規劃,這個船型建築的格局可以在這裏。

只是,在經營上,一個老闆好做事,一百個股東兼老闆反而做不了事。如何協調與管理,也是要突破的。

我記得在企業管理中,有一種類似腦力激盪、創意發想的會議,與會人各自提出意見,天馬行空都沒有關係,天馬行空,有時會衍生出另一條可能的路,再把意見一一記錄,匯總整理,從中慢慢抽取可行的方案。

這些個創意發想,給關心此事的同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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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當年不和學員接觸卻因常人再拿起《轉法輪》後,其實那時公司同事,偶爾會跟我一起看個幾句。我們公司客戶端也知道我在看。一群富太太,都知道我在看,有人還托我幫忙買書。我也只能做到這樣,他們認同「法輪大法好」就好,我不敢跟他們說要去學法點集體學法,不敢跟他們說出去煉功。為甚麼?我的同事有低收入戶,還有媽媽要養,富太太們雖然不用在外工作,在家中也有她們應盡的責任。萬一和學員接觸,一頭埋在項目中,加重家中其他成員的負擔,那事情就不妙了。我不希望他們走過像我曾經走過的路。既已認同法輪大法好,將來,就看他們的造化了,一切交給師父吧!

只有一個人住,且經濟上好到完全不用工作,才能說自己能夠脫離家庭吧!說到底,還是我們自己學員修煉的問題。

因為「法船」一事說了那麼多,也只是個人體悟,不一定都對,僅供大家參考。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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