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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獄11年半 上海68歲羅偉又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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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上海市徐匯區法輪功學員羅偉老先生,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在家中被該市普陀區國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普陀區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下午兩點左右,普陀區法院非法庭審羅偉,非法判他一年半。

羅偉六十八歲,大專學歷,原上海石油公司職員,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羅偉曾一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陷冤獄十一年半。

以下是羅偉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進京和平請願,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五日中午,羅偉、池波夫婦和十六歲的女兒羅丹,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廣場,在旗桿西側展開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頃刻,警車呼嘯而至,衝下來十多個惡警,搶奪橫幅,並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羅丹後腦勺挨了一腳……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羅偉一家被劫回到上海後,被非法關押到徐匯看守所迫害一個月。後羅偉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之後,女兒羅丹因在學校作文中寫出了法輪大法是受誣陷的,此事震動當地教育系統。

二、全家被綁架,夫妻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一月底,羅偉的妻子池波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隨後羅偉、女兒羅丹也相繼被徐家匯警察綁架,羅偉被非法判刑三年,池波也被非法判刑(刑期待查)。十七歲的羅丹被劫持到「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洗腦迫害。

羅偉在被非法勞教的同時被所在單位非法開除了公職。

三、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提籃橋監獄遭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羅偉被上海市金山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在金山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七年,被轉到上海市提籃橋監獄繼續迫害。

提籃橋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採用的迫害手段主要有:

二十四小時「包夾」:三人一間牢房,惡警指使二個犯人對法輪功學員一天二十四小時「包夾」。「不轉化」就呆在3.3平米的牢房內,白天坐窄面的小矮凳,挨打、受餓,辱罵更是隨時發生。

多根警棍同時電擊:多個惡警用警棍同時電擊法輪功學員身體的各個部位,如頭皮、嘴唇、手心、腳心、背部、胸部無所顧忌,殘忍至極。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剝奪睡眠:惡警授意犯人輪流看著法輪功學員,不讓其睡覺,稍有不順招來的就是拳打腳踢。

野蠻灌食:針對絕食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灌入高溫燙粥或非常鹹的食物,甚至灌入不明藥物,學員常常被灌的透不過氣來。

綁死人床:人成大字形,手腳分別被綁在床上,嚴重的嘴被膠布封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奴役:監獄為追求利潤,進行大量勞務加工,超時勞動更是家常便飯,惡警強迫法輪功學員幹活,強加奴役指標。拒絕奴役則以「抗拒管教」為由施以電警棍電擊的私刑。

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
地址:上海市金鼎路108號,郵編:200333
總機:02152553688
案管中心:02152553780
檢察長:朱文波
副檢察長:包強、顧曉軍、朱鐵軍、王強
政治部主任:孫征
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張國強
檢察一部主任:梁方軍
承辦公訴人:吳曉軍

上海市靜安區法院:
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康定路1111號,郵編:200042
總機:021-36120000
刑庭內勤:021-36120000*8148
刑庭庭長:龔雯
承辦法官:錢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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