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兩次遭中共人員綁架構陷、枉判入獄的遭遇: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從家坐車到天安門廣場,在廣場我打出了自己寫的「真善忍」橫幅,之後被廣場警察分流到密雲派出所,警察問我從哪來的?我說從天上來的,警察也沒碰我;僵持了兩天,我說了常人的居住地,核實以後我被送到朝陽市駐京辦,在那裏遇到了朝陽市的同修,第二天早上趁警察上廁所時,男同修帶我跑出駐京辦,從此流離失所。
在資料點我學會了做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下半年回到朝陽市,同修成立資料點,我繼續做資料,協調同修不和我們一起住,大約十一月他們被綁架,協調同修經不住酷刑,說出來我和另一位同修的名。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我被綁架至朝陽看守所,朝陽市雙塔法院以在租房倉庫裏有十箱印好的不乾膠粘貼為迫害根據,給我和另一同修都非法判刑十年。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我第一次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我被關在三監區四小隊,隊長叫高楠。第一天,我不說報告詞「服刑人員某某」,隊長高楠就把我銬在暖氣片上,我只能蹲在暖氣片邊上。我喊:「法輪大法好!」犯人在獄警教唆下用臭襪子堵我的嘴,還試圖用手縫針扎我大手指指縫;為了「轉化」我,對我實施「熬鷹」式的迫害,十五天白天黑夜不讓睡覺,四小隊犯人集體輪番值班看著我不讓睡覺。
當時大隊陳幹事告訴我,讓我騙自己一次,我把她給我的材料撕了也不配合「轉化」。
三監區有一個專門「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叫劉妍,本溪監獄管理局的犯人,此人花言巧語很能迷惑人 ,騙我說只有「轉化」才能早一點出去。十年的時間,我也執著。因為這個執著被邪惡鑽了空子。劉妍寫的「五書」,讓我照抄一遍。「轉化」後,我做夢夢到我用飯盒打的飯是魚缸裏金魚拉出來的屎。現實中我一星期也不排便,肚子脹得不行,後來排出來了,內痔大出血,肛門外長肉揪。
我知道「轉化」錯了,後來我利用寫思想彙報時寫了一份嚴正聲明給了隊長。十年的時間,每年換一個責任隊長,我都利用寫思想彙報寫大法的美好,我不填標誌牌,標誌牌裏就一張空白的紙。
二零零七年,女監被評上司法部先進單位,從那時我們才有了星期日。之前都是早六點三十分出工,晚八點四十五收工,每天在車間幹十五個小時,沒有星期日,趕上冬天,真是頂著月亮出工,頂著星星收工;在二零一零年左右,勞動改造有了所謂的勞動報酬,法輪功學員不「轉化」,不管幹多少活兒,每月只五元錢。我也不看重金錢,自己擔一道工序,隊長給我一年勞動報酬五十五元,我也不簽名領,我說我不是服刑人員。後來生產組長代替簽的名。
二零一零年三監區改番號為現在的一監區。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我結束了十年的冤獄回到母親家。母親家已搬遷到營口市鱍魚圈區居住。四月份我到朝陽市勞動人社局辦理退休,當時郭姓科長告訴我,我已被原工作過的工廠開除公職,坐牢十年沒有工齡,不能辦理,得等到五十歲才能辦退休。二零一六年底我辦理了退休,二零零九年下半年到二零一六年的養老保險金因為沒錢交,就被迫聲明放棄了,退休金辦下來每月不到1300元。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我開車和同修去趕集,回來途經大連市李官鎮時被李官派出所兩名警察以檢查車上是否有逃犯為由劫持、綁架,當時車上六個同修;其中一人出示警察證,他叫劉光學,另一人沒有出示,當時他們沒有任何搜查證,沒收了我們零散的光盤和幾本冊子、一張年畫;一千多元現金、一千多元真相幣、一本《轉法輪》和三本《洪吟》;晚上我們被劫持到瓦房店公安醫院體檢,後半夜一點以後送到大連市姚家看守所非法羈押。
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瓦房店法院對我和同修非法開庭,我被非法判刑四年。之後我上訴到大連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我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一監區,教導員是邱英(警號2105028),管教科長是李曉婷(警號2105541)。我後被轉關到十一小隊,責任獄警叫高娃(警號2105035)。
二零一九年七月,我問隊長高娃,法輪功學員本人能否申訴?她告訴我:本人不可以申訴,家人可以在外邊替辦申訴。我說母親年齡大,又不識字,而我自己可以辦。她說不行。是監獄不許辦她也不敢送。
二零一九年下半年,監區每一小時點一次名,要求被監管人員靠機台一側站立,點到誰時要舉右手,並答「到」。我不應搭點名,不填胸牌,科長李曉婷在流水線大聲講:不點名過年不讓到超市消費。二零二零年過年的時候,雖然我人去到超市了,有部份人包括我沒讓買東西。
二零二零年過年的時候,監區開始「疫情嚴管」:從早上九點坐板到晚上九點;過年兩頓飯,每頓三、四個菜,每人一份,不打不行,不能倒、不能扔;不知道是坐板坐的肚子脹,還是暴飲暴食肚子脹,脹肚子的人很多;朝陽一個犯人叫張玉梅的,肚子脹的排不下來便,喝鹽水,她憋不住吐了一走廊。
從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起,十一小隊被指派做防疫服,一開始加班到晚上九點;後來每天交成品3000件,基本上都是午夜零時左右或凌晨一點、三點完成,啥時幹完啥時收工。每天流水線裏高聲放著搖滾流行音樂,刺激加班人的神經,防止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輪到邱英教導員一組值班時,曾經有三次整夜加班,整夜加班法輪功學員也得陪著,加班到幾點都得陪著,到五月二十日十一小隊為女監做防疫服盈利1000萬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五日清明左右,正好隊長高娃值班,我又詢問她能否申訴的事,她還是告訴我:本人不可以申訴,家人可以在外邊替辦申訴。我說《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憲法》規定公民也有申訴的權利,她說:《憲法》離她太遠,監獄規定只能家人在外邊替辦申訴。
隊長高娃再一次封鎖我對筆的使用,行動組長沙曉晨把我的筆都沒收了;四月份沙曉晨在1102監室裏兩次大聲宣布:任何人不准和我講話。
五月一日,整個大隊的被監管人員都要採指紋信息, 我們小隊四名法輪功學員抵制不配合。 五月二日,我被責任幹事武曌卓(警號2105036)叫到二樓辦公室,問我配不配合採指紋,我說回家以後,我會採的;當時生產組長於曉霞(身份號2107013585),和強加給我的行動組長沙曉晨 、劉麗娜還有張貴娟、寧文娟(身份號2107014988)、梁淑文等一幫人暴力撕扯把我騰空,我穿的囚服夏裝下面第二個扭眼扯開一寸長的口子,我喊「法輪大法好」,有人從後面拽我的頭髮、有人堵我的嘴,折騰一陣,我被戴上手銬,武幹事一邊講人人都得採指紋,出去了也的做,一邊於曉霞掰我的手指採,有一個警察偷偷用手機給我照相,我把眼睛閉上。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因我不帶標誌牌,監區長劉屹立 警號(2105290)罰我在三樓站一天。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清監收號,八月十八日、八月二十日兩天收工搜身必須脫鞋脫襪子,我穿的是透明襪子拒絕脫,生產組長於曉霞(身份號2107013585)和寧文娟(2107014988)強行把我的襪子脫下。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晚上收工時,陳瑩幹事叫我脫鞋脫襪子,我不配合,結果九小隊管工具的幾個犯人把我扒個精光,連褲頭都扒掉了,我高聲喊「法輪大法好」,高豔秋(身份號2107016671)使勁捂著我的嘴,當時科長李曉婷和隊長高娃都在現場,科長李曉婷告訴我,再喊就給我噴辣椒水。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十四日,遭到了監區強制安排的暴力轉化 。管教科長李曉婷(警號2105541)安排九小隊的犯人,叫張睿(身份號2107017993)和本小隊犯人高豔秋(身份號2107016671)、寧文娟(身份號2107014988)包夾嚴管我。在這期間,我被強制圈在一監區三樓不足三平米的「獄中獄」裏,天天被灌以天安門自焚偽案,1400例謊言等謊言,頭一個星期對我還挺偽善,菜裏有肉還給我;第二個星期,因我要堅持煉功,我被戴上手銬,兩隻手在身後,早飯和午飯自己不能吃,張睿把飯盆放在我腿上,讓我像狗一樣吃;因為不能上廁所,一天天不喝水,晚上七點三十分以後坐板凳到二十一點四十分;停止洗漱,早晚都不讓洗;停止購物。
因為我不「轉化」,監獄搞連坐和挑動仇恨迫害,2105監室的電視被九小隊2017監室搬走,其她犯人也不能看電視,2015監室的監室長李佳慧(身份號2107022688)才十八、九歲,天天看不到電視,讓我為她們想一想。我不「轉化」,張睿惱羞成怒脫下鞋,用鞋底搧我的臉,左右開弓把鞋打到地板上,我用兩腿蓋住,不讓她行惡;歇一陣,又踹我的前胸、後背,因我不配合罰站坐在地板上,她邊打還躲著攝像頭,揚言第二天把我吊到「獄中獄」的欄杆上,我心裏知道不能轉化,但我的身體沒堅持住,妥協了。
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十一小隊換了責任獄警 名字叫白靈,警號(2105256)。
清監時在我機台附近收出 了手抄大法書。正月初三,白隊長第 一次找我談話,責問我手抄大法書是誰的。我說:既不是當著我的面搜出來的,也不是從我機台裏搜出來的,你咋就逼著我承認手抄大法書是我的呢?最後這事不了了之,但是我的勞動報酬被降至五元。
二零二一年六月初,打新冠疫苗第一針,我找隊長說明情況,我不打針。治病原因都是以毒攻毒,疫苗會比新冠病毒還要毒,所以不能往身體裏打毒藥,但是隊長不批准。因為前兩次暴力採指紋和暴力轉化,心生懼怕,藏在機台板下面不去打;結果我沒去,去的總人數對不上也回不來;後來白隊長被監區批評了,她很生氣,把我也狠狠的批評了,我被扣二十分,處遇等級降至嚴管級,每月只能買方便麵和衛生紙;我被強加的行動組組長高豔秋被扣十五分,組員郭娟被扣十分,正好郭娟處在要報減刑的當口,當月沒報上,心中十分怨恨我。
六月二十五日,打新冠疫苗第二針,我還是拒絕打。她們把我弄到打針現場,我不打,後來白隊長和生產組長張嬌(身份號2107014580),郭成銘(身份號2107020602)高豔秋、郭娟(身份號2107022750)四人把我弄到一監區監舍樓一樓隊長辦公室,當時正在放眼保健操音樂,是上午十點,隊長勸我監獄規定人人都得打疫苗,我還是不打;後來心中有怨恨的高豔秋第一個上來打我,郭成銘上來搧我的臉,後來幾個人一起打的我滿地翻滾,後來隊長叫停,問我打不打針?我說我又不欠打,群毆我一頓之後我就打了,我還是不打針。隊長上來拉著我的胳膊說,你不打針,我就甚麼也不幹了,在這陪著你,甚麼時候你打了,就甚麼時候去打。師父教我們做一個為別人著想的人,法輪功學員都很善良,還是為她們著想,最後還是打了。
二零二一年九月末,疫情換崗正好白隊長值班 ,我問她法輪功學員本人能否申訴?她嘴上說可以,但沒有任何實際行動。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我出監的日子,在廁所裏換上家裏送來衣服;我一直收著瓦房店法院對我的非法判決書和大連中級法院對我上訴的回覆,我想帶出去;當時十一小隊已換責任獄警,名字叫張琳琳警號(2105493),那天正好她送我出監,我請她幫我把判決書捎出監獄的大門,她不給捎還把法院給我的非法判決書扣下了。
回到家,得知我的退休金從二零一九年二月到現在就沒到位,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2/9/22/203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