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慶忠 |
方偉雄,男,一九六五年八月出生,廣東揭陽市惠來縣人,在廣州工作。
翁慶忠,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出生,廣東汕頭人,在廣州工作。
廣州市天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獵德派出所,因懷疑方偉雄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下午闖到方偉雄在天河區員村的住所,讓房東叫方偉雄開門,方偉雄沒有應答房東。警察便改為在樓上樓下蹲守。
翁慶忠知道這個消息後,出於對朋友的關心,也出於讓警察免於犯罪的心願,給方偉雄發了條手機信息,提醒他:外面有人要進入你家,注意安全。不久後,特警強行破門而入,綁架了方偉雄。九月十三日下午,警察以翁慶忠發了條短信,闖到他單位將他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五本法輪功書籍。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方偉雄、翁慶忠被天河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十六日案子轉移到海珠區檢察院,二零二零年一月底,兩人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方偉雄、翁慶忠,方偉雄當庭拒絕了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師,翁慶忠也沒有律師,兩位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非法庭審於當天中午結束。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翁慶忠在被非法關押了兩年四個月後,以所謂「取保候審」方式回家。當時海珠區法院通知他的家人到法院,強迫家人在取保候審文件上簽名,揚言如果不簽將繼續無限時非法關押。當時年關將至,家人為了能讓翁慶忠回家過年,屈從脅迫在文件上簽了字。不久,海珠區檢察院撤訴。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海珠區法院進行非法宣判,對方偉雄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因為非法關押期限已滿,兩天後,方偉雄被揭陽惠來縣司法局和綜治辦等人劫回惠來,隨後才被釋放回家。
相關責任人:
天河區公安分局:
辦案國保李震宇 13924002672
辦案刑警黃呈祥 13902295013
辦案刑警曹潔明 13902228689
獵德派出所:
所長黃克智 13802741041
副所長關潤成 18620142705
辦案警察鄺偉斌 13719289004
辦案警察鄭曉冬 13802742034
辦案警察郭孝寧 13539811801
辦案警察陳暉 13570049292
海珠區檢察院:
檢察員孫立波 020-89016289、89016236
海珠區法院:
刑庭副庭長陳蔭亭 1812676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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