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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害了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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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前不久,一個親戚對我說:「你爸爸那麼聰明能幹,一點就透,那些年單位正準備提拔他當局長,誰知道……都是煉法輪功害了你爸爸!」

我陷入了沉思。

從小常聽媽媽和親戚們說,爸爸年輕時身體太虛弱了,一身病!尋醫無效,為了好病,爸爸自學研究針灸、中醫、自己給自己開藥,是遠近聞名的藥罐子,而媽媽也有先天性心臟病。爸爸媽媽以前常常為一點小事吵架,大傷和氣。

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從長春傳出。法輪功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煉功動作,法輪大法以其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和能淨化修煉人道德心靈迅速以人傳人、心傳心的方式在中國傳播,僅僅七年就使上億人身心受益。

就這樣,我的父母也相繼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

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使得爸爸很快擺脫了「藥罐子」的稱號,媽媽心臟病也好了,兩人無病一身輕。他們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按照大法師父的教導,遇事向內找,有矛盾先看自己哪裏做的不好,所以他倆不再吵架了,而是相敬如賓,家庭關係越來越和睦,工作中都兢兢業業,不再挑肥揀瘦和斤斤計較,在與親戚、同事相處中寧可吃虧,努力做到不爭不搶,深得親朋好友與同事的讚賞。

我是一九九三年出生的。生在這樣一個修煉人的家庭可喜可慶。父母用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教導我,使我從小就知道要做一個好人,把自己的學習學好,做事要學會先替別人著想。求學路上,我是一個受老師、同學喜歡的人。由於從小在法輪大法中受益,所以我身體健康,沒生過甚麼病,心情自然也是愉悅暢快的。

父親多才多藝,吹拉彈唱樣樣行,他教我寫作文、教我畫畫,長我才幹;母親對我關心備至,小心呵護,育我心靈,我們一家人其樂融融。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瘋狂迫害法輪功。其實當初中共七個政治局常委中,只有江澤民要鎮壓法輪功。早在一九九八年,當時退休的前全國人大常委委員長喬石,曾組織一些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過全面深入的調查,最後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並且把調查報告提交給中共中央政治局。是江澤民一意孤行,違反憲法,以權代法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還下令要在「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然而三個月過去了,法輪功巋然不動。同年十月,江澤民為了加大迫害法輪功,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報記者採訪時信口雌黃,誣蔑法輪功為「×教」,並於二零零一年大年除夕炮製所謂法輪功學員「天安門自焚」偽案,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並緊接著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一時間彷彿文革再現……一切突然都變了樣。

七歲那年的一天,我家裏突然滿是警察,我看到媽媽擋在大法師父的法像前,不讓別人碰師父法像。那大概是警察第一次非法闖入我家抄家。後來,父母雙雙被非法關押關進看守所。我就和奶奶一起生活。過了幾個月爸媽才回來。

九歲那年的一天,媽媽拉著我的手走在街上,低頭看著另一隻手裏的剛剛接到的「通知」單,那張單子讓我們知道了,因為爸爸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遭誣陷,將要被非法勞教三年。爸爸的工資被停發了,媽媽也失去了工作。年輕的媽媽和年幼的我艱難度日,還要承受江澤民集團操縱的整個國家宣傳機器造假所帶來的輿論壓力,還有親朋好友的不解和不明真相人的歧視。原來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瞬間變的愁吃又愁穿,我最喜歡的興趣班沒錢上了,喜歡看的書沒錢買了,最好的接受文化薰陶的年齡錯過了。

大冬天,媽媽沒錢買厚實的羽絨服禦寒,咬咬牙,也只能買件15元的劣質羽絨服。操心我的成長、擔心被非法關押在監獄的爸爸,為生活發愁……媽媽所承負的要遠遠大於我這個小孩。

爸爸還沒從冤獄出來,媽媽又被綁架非法關進洗腦班遭受迫害,上小學的我一下子沒了支撐,天天不住的哭。我走很長的路去想看媽媽,裏面的人不讓我見。

回家的車上,天已經黑了,車緩慢的駛過一座橋,我的眼睛透過擋風玻璃看向前方,心想:這車就這樣一直往前開吧,一直開不要停就好了,我就不用面對那麼多難過的事了……

再後來,爸爸終於從冤獄出來回家了,儘管我們還在被迫害中,親朋好友都來看望我們,大事小事信不過別人的,都來找我的爸爸媽媽幫忙。

這些年雖然遭受經濟迫害,但是逢年過節孝敬老人從來都不落下,爸爸回家後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很快康復,家裏又有了歡樂。可是好景不長。後來,媽媽又因為傳播法輪功真相而遭到綁架,我們一家人再度陷入痛苦之中,直到今天……

是江澤民發動了這場邪惡的迫害,他說的話不是法律。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信仰法輪功無罪!

刑法的根本原則是「法無明文不為罪」。在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公開發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中,明確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在其中。

二零零五年,公安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三家聯合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文件,明確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在其中。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表示,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是誰害了我爸爸、媽媽?和我們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是中共和江澤民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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