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下午兩點鐘左右,幾個便衣人員到錦州市太和區女兒河紡織廠法輪功學員李秀雲家敲門,隨後李秀雲及當時也在她家的張秀蘭、王玉蘭一同被錦州市太和分局警察綁架,三家均被非法搜查。協同綁架者有錦州市女兒河派出所及女紡社區人員。
王玉蘭、李秀雲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李秀雲回到家中,王玉蘭隨即被非法轉押到看守所迫害。七月二十五日早晨,王玉蘭被早已等在錦州拘留所大廳的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蕾和另一國保警察戴上手銬劫持到看守所。而張秀蘭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九月中旬,王玉蘭、張秀蘭被構陷到凌海市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張秀蘭和王玉蘭被凌海市法院非法以視頻形式開庭,家屬被拒絕參加旁聽。
十二月十五日,張秀蘭收到非法判決書,被非法判四年,因為時間來不及,她沒能上訴。王玉蘭被非法判兩年,上訴,最終被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據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報導統計,錦州市法輪功學員中又有3人被迫害致死;16人被非法判刑,刑期五年及以上6人;59人遭綁架,其中太和區25人,凌海市21人;9人被非法拘留;34人被騷擾,其中太和區14人,義縣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