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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湛江市法輪功學員吳海波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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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法輪功學員吳海波,曾遭非法勞教和兩次誣判,累計被關押迫害達十一年,遭多種酷刑折磨,二零二二年三月初又被霞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和新村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湛江市赤坎區法院原定於八月十二日非法對他開庭,但據說因為湛江市疫情原因,推遲庭審,具體時間未定。

吳海波
吳海波

吳海波先生,一九六五年二月出生,大學畢業,原湛江市外加劑製藥廠技術員,家住霞山區椹川大道中。修煉法輪功前,他曾患有十二指腸潰瘍、鼻炎等疾病,久治不癒,一九九六年初修煉法輪功後疾病不治而癒,無病一身輕,時常以真、善、忍對照自己,淡泊名利,遠離爭鬥,生活上沒有不良嗜好,不沾煙酒不涉賭,工作中認真負責的做好本職工作,不斤斤計較,家庭生活和睦祥瑞,變得更加以人為善、寬以待人、真誠處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吳海波屢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一年四、五月份,警察開兩輛車到外加劑製藥廠企圖綁架吳海波去洗腦班,他在工友們的幫助下走脫,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二零零一年底,吳海波回湛江時被國保綁架。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他被非法勞教兩年,劫持到惡名昭著的三水勞教所,遭牙籤插手指蓋等酷刑迫害。

酷刑演示:用竹籤扎手指(繪畫)
酷刑演示:用竹籤扎手指(繪畫)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上午,吳海波被霞山公安分局國保陳日清等綁架。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被霞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不法人員包括:檢察員羅予還,審判長劉付蘭,審判員葉秋波、許河,書記員黎建。吳海波被劫持到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結束冤獄。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吳海波被霞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陳日清、國保林海、莫海濤及新林派出所黃章成、朱讚輝等綁架,劫持到霞山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霞山區法院對他非法開庭,所謂的證據是控告惡首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控告狀上吳海波的親筆簽名及手印。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吳海波被霞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上訴到湛江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七年一月被非法維持冤判。

吳海波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遭受了嚴重的肉體和精神摧殘,被強迫蹲軍姿、剝奪睡眠、不讓上廁所、辱罵等折磨,獄警操控的包夾們叫囂:「把你打殘了再給你治好,治好後再打殘」。吳海波拒絕所謂的「轉化」,被監獄惡警指使的囚犯人渣折磨,把他的手臂打斷,導致手裏面要裝上鋼板固定。吳海波在四會監獄被迫害了整整五年。

二零二二年三月五日,吳海波被霞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和新村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在湛江市遂溪縣看守所,後轉回到湛江市看守所(高陽學車場附近),現在已經被構陷到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法院。

下面是吳海波二零一五八月在他對惡首江澤民的控告狀中所陳述的部份遭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起,我經常受到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原工作單位湛江外加劑廠各級領導隨意的問話、談話、做思想工作等侵犯信仰自由權利的對待和騷擾,以及坐牢、開除工作等恐嚇和威脅,並長期受到派出所、街道、居委、原單位人員的監視、跟蹤、盯捎以及上門或電話查問、恐嚇、威脅等形式的侵犯公民基本人權的騷擾。我的家人也受到上述人員的恐嚇、威脅及各種形式的騷擾,這麼多年來一直在驚恐和憂慮中度過,背負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心靈創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看到江澤民抹黑法輪功為邪教,我寫了一封反映法輪功真相的信,親自去北京面交中辦、國辦信訪局,履行一個公民的正當權利,卻遭到北京公安非法刑事拘留三天和湛江公安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原單位違法停發我的工資獎金,只發生活費,撤銷生產班長職務。

二零零零年二月,僅僅因為我煉法輪功,被湛江公安非法刑事拘留三個月左右。

二零零一年七月,派出所、街道、社區的一大幫人馬,在我原單位人員協助下,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到我單位宿舍區強行綁架我去洗腦班迫害,我當場嚴正拒絕並在家人及工友的正義幫助下走脫,從此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原單位以此違法開除了我的工作。九月份我被霞山公安分局政保股邪惡股長詹度明、惡警陳日清和610主任帶領治安員非法抓捕,非法送三水勞教所勞教兩年。

二零零一年末我被劫持到三水勞教所勞教,我被關押在三分所五大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大隊),這裏的惡警包括大隊長張某某、副大隊長陳某某,惡警曾某某、張某某、周某某、陳某某等等,期間我於二零零二年和零三年先後兩次被送到入所隊一棟空置的兩層舊樓裏迫害,該樓內部剛剛裝修一新,每間房間只關押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房內有4至8名勞教人員在被逼協助惡警施用暴力。我被強迫以固定姿勢蹲在地上,雙手伸直被兩副手銬銬在身體兩側的固定物體上,不許亂動,雙腳支持不住稍有移動就會受到毆打、扯手銬甚至電棍電擊。長時間剝奪睡眠,不許上廁所。樓內不時傳出法輪功修煉者遭受酷刑時發出的撕心裂肺的叫喊聲,後來惡警為了掩蓋叫喊聲在樓前放置播放音樂的高音喇叭。時隔數月當我第二次被送到這棟樓裏迫害時,房間裏的布置完全變了樣,四壁全部釘上了厚紙皮,連窗口都封死,目的是防止法輪功修煉者遭受酷刑時撞牆自殺,房內只有一盞昏暗的小燈泡,陰森可怖,人被關在裏面,外面是白天還是黑夜根本就不知道。迫害方式主要是罰蹲,蹲不住就毆打、剝奪睡眠、不讓上廁所等。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湛江市610辦頭目陳軍、霞山國保大隊惡警陳日清帶隊,大批公安便衣及政府人員闖入我家、我岳母家、我姨家非法抄家,以家中合法存有大法書籍和講真相資料對我刑事拘留,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霞山區法院法官劉付蘭、葉秋波、許河枉法對我判刑四年,送陽江監獄服刑。

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我被劫持到陽江監獄十三監區教轉管區(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管區)服刑,監獄長蔡錫鵬、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監獄長杜文韜、監獄610辦主任梁某某、副主任陳某某和付某某、十三監區監區長劉付國夫和石森虎(繼任)、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監區長馮奕宏、教轉管區警長吳某某、副警長許赟等都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我在服刑期間遭受過三個階段的酷刑折磨,分別由惡警曾建杏、黃建勇、王維維直接負責,在他們的指使下,夾控我的犯人在監舍內動手對我施用酷刑,監舍內裝有監控攝像頭,我被拉到廁所和洗漱間施刑,攝像頭攝不到,當迫害升級時,惡警便把我調到沒有攝像頭的監室肆無忌憚的迫害。對我施用酷刑的犯人主要有全冠、黃建才、梁富華、李朝陽、林勇、李獻、何景文、張明、馮喜、王其江、余振兵等等。我遭受的酷刑有以下多種:

1) 拳頭毆打。在毆打過程中,我的左手肘部骨關節被打錯位,到現在還沒恢復。
2) 「放飛機」。這種酷刑有兩種做法,一種是我被推到牆邊站著,臉朝牆,雙手被扭至背後,兩人抓住我的兩手腕向上提舉,我雙腳離地身體凌空,因臉觸牆身體不會向前倒,此時肘部、肩部鑽心劇痛。另一種是把我按趴倒在地,雙臂被扭置背後,一人抓住我雙手腕向頭的方向拉,一人抓住雙腳向下拉,此時我的肘部、肩部鑽心劇痛。
3) 擰脖子。我被按坐在地上,頭部被人抓住用力向左或右轉擰,脖子劇痛並窒息,我多次被擰的昏死過去。
4) 擰手腕。我的小臂被人抓住,手掌被用力扭擰,手腕腫起像饅頭。
5) 拗手指。
6) 蚊香燙指甲。我被用點燃的蚊香按在手指甲上,施暴者同時用嘴吹蚊香,加速蚊香燃燒,最終指甲被燙穿。但這種酷刑不會留下傷痕,隨著指甲生長,傷痕自然消失。
7) 把頭按進廁所坑內。
8) 頭頂壓置盛滿水的臉盤,天冷時盤水一旦傾瀉就會全身濕透受凍。
9) 長時間剝奪睡眠。表面上讓我躺在床上睡覺,只要我一閉眼就被夾控人員捅醒。
10) 長時間罰蹲。一旦蹲不住坐下,就會被兩名夾控抓住胳膊提起再往下猛摔,讓屁股撞擊地面。
11) 長時間不讓上廁所。

湛江市看守所電話 0759-3258640;
赤坎區檢察院地址: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軍民路39號,郵編 524044,電話:07593588909,07593588912,傳真:07593588900
郵箱:ckqrmjcy@163.com
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檢察長:何金陳,13509936639,辦:07593588901
副檢察長:莫偉,13790988238,辦:07593588906
副檢察長:杜炳成,18820689892,辦:0759358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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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長:莫志軍 1370273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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