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信仰 曾被非法勞教
於秀英是延邊州和龍市人,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四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直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做好人,多種疾病不藥而癒。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於秀英被綁架,後遭非法勞教一年,被劫持到長春勞教所迫害。因為拒絕穿勞教服,她被銬一天。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下午,於秀英在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延邊州龍井看守所。
又遭到綁架、拘留、騷擾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瘟疫爆發後,於秀英因發放救人的真相卡片,遭人惡告,被延吉市河南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被警察搶走現金127元(真相幣)和十五個救人的真相條幅。於秀英被劫持到延吉市拘留所。期間,警察讓她在不明的文件上簽字,在她多次拒絕後強迫帶她到延吉市醫院做體檢,測量體溫時因37.4度體溫超高。
當時警察為了讓她體溫下降,企圖達到非法關押的目的,強迫她解開衣服扣子在寒風中受凍,反覆三次,最後體溫仍然沒下降才作罷。警察又讓於秀英在「保外就醫」書上簽字,遭到拒絕後,警察說幫她簽字了。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警察讓家屬到醫院交了570元體檢費後,才將她放回家。於秀英被延吉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
從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期間,警察上門騷擾於秀英兩次,一直強迫她在一些不明的文件上簽字,每次都被她拒絕。
遭非法判刑十個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警察電話通知家屬,說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將在延吉市法院開庭,通知她士出庭。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延邊州法院非法庭審於秀英,參與庭審七人,都是法院人員,審判員李俊傑。法庭的非法庭審僅僅持續約十分,就對於秀英非法判刑十個月。非法庭審草草結束後,警察將於秀英劫持到延吉市看守所關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日轉入吉林女子監獄。
在監獄遭受的迫害
在吉林女子監獄非法關押期間,於秀英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不配合所謂的「轉化」,遭受的迫害有:坐小板凳、不讓其與家屬見面通話、不准其家人給其存錢,不許購物,在監獄裏沒有衛生紙用,遭言語辱罵,兩個多月不讓洗臉,沒衣服更換,只穿一條內褲,外加棉衣、褲。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詐騙犯李紅雨(音)、張玲玲強制「轉化」迫害於秀英,把冷水潑在她身上,令她的棉衣濕透,惡犯又在地上潑水,然後打開門窗,逼於秀英光腳站在積水的瓷磚地上,從下午兩點多凍到晚上九點四十分才讓她上床休息。次日早四點,李紅雨又在地上潑上水、打開門窗,又逼於秀英在帶有積水的地面光腳站著,並說:「凍她!」一直到九點多,來了八、九個人很野蠻地把於秀英按倒在地上,把灌滿水的鞋給她穿上,一幫人連推帶拉的,將於秀英從三樓拖拽到二樓監室。二樓監室長田曉雲,強制讓她坐小板凳,不讓動,塑料的板凳,板凳上帶尖、稜兒,坐在上面很疼,臀部被硌破、流血,結疤後又會被板凳硌破。
在吉林女子監獄期間,於秀英一直遭受坐小板凳的折磨,每天早上不到五點坐到晚上十點,直至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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