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永紅一九六零年八月十七日出生,一九九八年初有幸修煉法輪功。修煉前陶永紅體弱多病,患有:胃病、偏頭痛、頸椎增生、鼻炎、牙齦出血、乳腺增生、心臟病、風濕病、腰痛、痔瘡、血小板減少、血壓低、經常感冒等等。由於長期吃藥,人又瘦又黑,當時不到四十歲的她看上去就像五十歲的人。為了治病花了不少錢,病也沒治好,真是勞民傷財,心身疲憊,苦不堪言。她被病折磨得吃不好、睡不好,對自己的人生已失去了信心,真想從生活中找到一棵救命稻草。
後來她的一位親戚看到她病得可憐,給她介紹了法輪功,說這功法非常好,一煉身體就好,你試試看。就這樣她從此與法輪功結上了緣。修煉法輪功後,從《轉法輪》書中,她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身心受益無窮,一生中不得其解的問題,在大法中全部找到了答案。《轉法輪》這本書指導學員們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提高心性,提高人的道德;人的道德昇華上來了,人的身體才會健康。她煉法輪功在短短的兩個月,各種疾病不知不覺中消失了,身體達到一身輕,同時心靈得到純淨,思想在昇華,讓她找到了人生的希望,明白了做人的目的是要返本歸真。
自從她修煉法輪功的二十多年裏,她沒生過病、沒吃過一粒藥,根本不知道病的感覺是甚麼樣的,每天都是這麼精神,為國家、為家庭節約了多少醫療費?而且,真、善、忍的法理將她的靈魂洗淨,使她從一個自私自利的人,轉變成品德高尚的人。做事先他後我,遇事不和他人爭鬥,寬容忍讓,處處為他人著想。
可是,這樣好的高德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卻遭到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殘酷迫害,陶永紅遭受了多次的迫害。
一、弘揚中華傳統文化 卻遭枉判三年入冤獄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陶永紅髮放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綁架到茂名市鎮盛派出所,六月十日被非法刑事拘留,七月十四日被非法逮捕。
陶永紅髮放神韻晚會光盤沒有傷害任何人,反而使人受益。神韻晚會光盤內容是: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神韻晚會是世界一流的演出,從二零零六年開始,在全世界巡迴演出,很多人看完後,身體很舒服,原來有病的身體,慢慢地奇蹟般地好了,這就是正能量所起的作用。
可是,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余華丹以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向茂南區法院提請公訴。陶永紅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八個月後,被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她被茂南區法院誣判三年,審判長: 戴文,審判員 :李偉明、伍岳媚,書記員: 伍曉婷。
陶永紅說:我不服判決,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我沒犯法,我不服。她向茂名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茂名市中級法院不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根據,不糾正冤判,反而對一審判決維持原判。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陶永紅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
陶永紅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的八個月,遭受到殘酷的折磨。由於陶永紅拒絕幹活,因為她沒有犯罪,鐘副所長以她不參加勞動為由,指使三、四嫌疑犯避開攝像頭暴打她,把她打成內傷,致使肋骨受傷,躺下都很艱難。嫌疑犯還把陶永紅的頭強行摁到水桶裏,逼得她很難受,很難受。嫌疑犯不過癮,用水桶潑她的左右耳朵。陶永紅被打的內傷還沒有好的情況下,鐘副所長又開始加重對陶永紅的迫害,給她戴了十四天的腳鏈,生活很不方便,造成她身體越來越差,身體由原來的一百零三斤下降到七十斤。大概二個月後,左耳朵開始發炎流膿,後來致使陶永紅的聽力下降。後來,陶永紅的身體開始慢慢消瘦,越來越瘦,嫌疑犯看到,人人都懷疑她是不是得了甚麼病?嫌疑犯說:陶永紅睡在床上就像死人一樣,真是皮包骨,瘦得不成人樣。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陶永紅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她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受到的迫害更為殘酷。如果你不從、不放棄信仰真、善、忍,就強制管制你,監獄有的是邪惡的辦法,讓你生不如死。
陶永紅經歷了多個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致使她暈倒,頭直接撞到90度的牆上。看陶永紅不行了,讓陶永紅睡兩個晚上的覺,但是,她睡著了被犯人打醒。白天逼迫陶永紅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強迫洗腦及聽邪惡者的灌輸,搞衛生。中午洗七百多人的碗,晚上被罰站(避開攝像頭)或坐在小板凳到天明。讓六個警察輪番值班,監護組五個犯人(都是年輕的,又肥又大)輪流監視。犯人為了早日出監,迫害法輪功學員有減刑,就積極配合警察,對陶永紅說:「你不轉化,有的辦法對付你」。一個體重一百五十多斤的犯人,幾分鐘就踩一下陶永紅的腳,踩下去還要轉兩下,踩下去皮都要掉一層。犯人李豔莉幾分鐘就使勁捏一下陶永紅的大腿,捏得大腿都是一塊青一塊黑的,密密麻麻的。上廁所大便,犯人李瓊蹲下來看你大便,讓你不好拉。這麼侮辱人格的事,中共監獄的警察都想得出來。犯人賴冰梅看陶永紅不肯做作業,一巴掌打在陶永紅臉上,最後反過來說是陶永紅先打她。一個叫閔警察,在監控看到後,上來就陰陽怪氣的說:「你打人,我沒拿電棍上來,電電你看你還敢打人不。」監控裏看得清清楚楚的閔警察卻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閔警察還經常罰陶永紅軍訓練,被罰動作時,閔警察和犯人在陶永紅後面用小鞭條棍打她的手指,打得又紅又腫。陶永紅沒病,警察就強迫五、六個犯人把陶永紅按在地上,用勺子撬開嘴灌藥。晚上洗澡,給兩分鐘時間,衣服剛脫下,就打鈴開始排隊點名。閔警察看到陶永紅還沒出來點名,就說把人拉出來,光身體也要把陶永紅拉出來。這簡直是毫無人性地侮辱法輪功學員的人格。
在生活上,給陶永紅減少飯量,不讓喝水,不讓洗澡、洗頭,不讓上廁所。6-9月份,大熱天的,關在小房間裏,沒有風扇,一身汗水,一進房間都是臭的,犯人都不敢靠近她。因不讓上廁所,陶永紅一個星期沒大便,憋不住只好拉在褲子上,警察也不讓換褲子,凌晨三點左右才讓陶永紅回床上睡,因實在太睏了,帶著一身臭氣倒下床就睡著了。第二天早上也不讓陶永紅換褲,就讓大便兜在褲子裏,非要你向警察報告說:我是犯人,請警察批准,否則是不讓你換褲子的。
為了逼陶永紅轉化,監獄警察採取了只要不直接弄死的形形色色的、歹毒的、殘酷的形式迫害法輪功學員。監獄警察就聽從「610」的指使,以這種迫害手段摧毀法輪功學員的意志,讓你放棄信仰,毀滅人性。
由於長時間的迫害造成陶永紅的腳腫得很厲害,左耳二十四小時耳鳴,人急速消瘦,全身骨頭痛,大熱天都要衝熱水。腸胃病又復發,兩天拉一次,吃飯、勞動中說拉就拉,有時跑廁所都來不及。
大家想想七天七夜二十四小時不讓人睡覺,人會變成甚麼樣?而且是無限期的七天七夜,人不瘋也被迫害得差不多了。同時還不讓人吃飽。這還是從肉體的折磨。更為慘烈的還是從精神的迫害,強迫讓你放棄信仰,讓你寫所謂的「五書」讓你罵大法、罵師父;出賣同修;出賣自己的靈魂。這裏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為慘烈的,還不為人所知。
陶永紅從監獄出來以後,仍然遭到茂名市610、便衣、官渡派出所警察、石撻居委會等人員的不定時的監控、騷擾等,讓陶永紅和她的家人不得安寧,嚴重的影響了陶永紅和她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無辜被非法刑事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五月的一天,上午十點左右,茂南國保大隊周文帶20多人到陶永紅八十多歲的母親家,說是查戶口,她的母親當時不肯開門,他們說進來看看就走,嚇得老人家給開了門。他們一進來,沒有搜查令,就像土匪一樣,把所有房間都抄遍,後來陸陸續續來了不少人,共約有二三十人,連公安局長也來了。抄走一台新買的手提電腦兩千多元、現金幾百元等財物,甚至連剪刀、電燙斗、吹風筒都給搶走。他們懷疑陶永紅發資料,最後以刑事拘留陶永紅15天,把她被關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迫害。
三、在家無故被綁架到派出所關押一天一夜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下午四點多,陶永紅在母親家小區大院拿車時,在光天化日之下,茂南公安分局官渡派出所警察在居委人員的協助下,一行十幾人,在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把陶永紅綁架到官渡派出所非法關了近二十三小時。
後來得知,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茂名市法輪功學員謝亦蘭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開庭。
四、錢包裏有幾張法輪功真相護身符被火車站派出所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九年十月的一天,陶永紅去茂名火車站,不小心丟失了皮包,後被火車站工作人員撿到。火車站工作人員看到陶永紅在找甚麼,就上來問:是否找皮包?陶永紅說:是。他們就把陶永紅扣押起來,說皮包裏有幾個大法護身符,就強行把陶永紅送往火車站派出所。下午兩點三十分,茂南國保大隊李傑領頭帶火車站派出所潘副所長等警察、官渡派出所、石撻居委會等十幾人到陶永紅母親家抄家(陶的母親八十多歲,陶永紅為了照顧母親,多數時間住在母親家),抄走了一些錢財物。最後把陶永紅行政拘留,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二看守所十五天。
目前,茂名市610等人員在背後操控,還想在經濟上繼續迫害陶永紅。茂名市社保局要求陶永紅退還她遭受三年冤獄的養老金五萬多元,還有,在滿冤獄回來,每年上調的養老金五萬兩千多元,共計要陶永紅退還給茂名市社保局十萬零兩千多元,才給發養老金。
真、善、忍這普世價值,能給這個世界帶來一股清流、一片正氣、一片祥和,能給人帶來一個真正最美好的希望。一個人信仰真善忍,會幸福快樂;因為真誠,所以無悔;因為善良,所以幸福;因為寬容,所以快樂。真、善、忍,值得每一個人用生命去實踐、呵護。
法輪功學員二十三年的堅守、講真相,不畏強權,不懼嘲笑,只為告訴世人一個真相: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法律是完全合法的。對法輪功的造謠誣陷都是犯滔天大罪。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違法犯罪。一切迫害法輪功的「理由」都是謊言。信仰真善忍,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