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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淄博市隋敬芳被劫持 正念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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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中午,淄博市臨淄區法輪功學員隋敬芳回到自家樓下時,三個便衣警察自說是警察,一人晃了一下證件,未讓她看清,就綁架了她。

隋敬芳問:你們幹甚麼?警察隨便抓人嗎?有事在這裏說。他們說,在這裏不行,一、兩個小時就回來。隋敬芳想回家和家人說一聲,警察說,說一聲也不行。隋敬芳讓在場的鄰居去告訴她家人一聲。一警察在鄰居面前掏出證件,恐嚇他不讓去。

隋敬芳被劫持到派出所,警察晃了一下傳喚證,不讓她看清上面是誰的簽名,強行對她搜身。隋敬芳不配合他們時,他們又強行把她鎖到鐵椅子(不是審訊室的鐵椅子)上。她在鐵椅子上,給綁架她的其中一個警察講真相

在非法審訊室裏,隋敬芳不坐鐵椅子,她自己隨便找了個椅子坐下,並且問他們把她抓來幹甚麼?傳喚證上說利用「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你把邪教的文件拿來,警察在手機裏念了一下那個人大的《決定》。她說,那裏面沒有提法輪功。

警察問:(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號,去馨香園三號樓發資料,那些資料有你的DNA。隋敬芳說,你提的問題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警察問:在大門口進出的照片,是不是你?隋敬芳回答說:這個人戴著帽子和口罩,看不著臉,無法辨別是誰,再說,你提的問題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

警察還問了其它一些問題,隋敬芳都回答:你提的問題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

最後,警察讓隋敬芳看筆錄。結果,筆錄與她回答的不符,隋敬芳要求警察改正。警察改完後,重要的地方與實際回答還是不符。隋敬芳告訴警察,你如果不改,我就寫上:以上筆錄不屬實,我不予認可,警察在陷害誣告我,我會追責到底。結果,警察不讓她簽名,讓她自己回家了。

第二天,隋敬芳寫了封真相信,由於她丈夫不讓她去,由她丈夫給綁架她的警察送去了,同時,也給國保中隊長送了一封,門衛不讓進,打電話也不見,最後由門衛轉交。

相關信息:
綁架隋敬芳的警察一個是副所長叫楊春寶 電話:17805336091 警號:030365
所長賈永剛的電話:17805336181 警號:030438
辛店派出所地址: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管仲路1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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