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安徽阜陽市法輪功學員馮燕一年前含冤離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阜陽市穎上縣法輪功學員馮燕女士,遭迫害離世已經一年了。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馮燕因警察破門入室而躲藏,之後下落不明;而五月十三日她的遺體被發現在她躲藏的地方。警方的驗屍報告稱是非正常死亡,但未說明死因。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馮燕女士遭非法關押五次,其中,一次被勞教迫害兩年,一次陷冤獄五年,曾被非法關精神病院、合肥女子勞教所、宿州女子監獄等,遭酷刑迫害。

生前曾遭精神病院、勞教所、監獄、洗腦班迫害

馮燕約五十三歲,於一九九六年修煉大法。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馮燕曾多次被抄家、關押迫害:二零零一年,穎上縣國安大隊警察把她綁架到阜陽市精神病院迫害。二零零二年她被綁架到合肥女子勞教所迫害,期間穎上縣法院強制她離婚,離婚書上女方的簽字是勞教所獄警簽的。馮燕從勞教所出來後,無家可歸,流離失所,年幼的兒子過著沒有母愛的艱苦日子。二零零五年,馮燕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到安徽省宿州女子監獄迫害。

馮燕出獄後多年來,只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堅持不懈地講真相,經常受到「610」人員、派出所警察、社區人員的騷擾。最近的一次是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早上,穎上縣政法委、國安大隊、穎上縣慎城鎮維穩辦、慎城鎮團結社區人員,闖到馮燕上班的地方,將她綁架到洗腦班,以實施對法輪功的所謂「清零」迫害。至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曝光此事時,馮燕仍未被從洗腦班放出來(具體時間待查)。

據悉,馮燕在洗腦班被迫害期間,穎上縣法院、檢察院及安徽省級派的邪黨洗腦人員一起對馮燕施壓,威脅說:如果不簽字就批捕、判刑、打毒針。從洗腦班出來後,馮燕曾和她兒子說:「如果我死了,一定是他們迫害死的!我們修煉佛法的人不殺生、不自殺,我也絕不會自殺!」

死因蹊蹺 警方鑑定為非正常死亡

二零二一年四月,馮燕因要還借同修的錢,去了合肥法輪功學員A的家,並在A的家中住了幾天。四月二十八日這天,安徽省六安市國保警察和合肥市亳州路派出所警察闖到A家,強行撬鎖破門,闖入抓人,兩位法輪功學員一度躲到樓頂上;警察抄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電腦等私人物品,並將法輪功學員A綁架到六安洗腦班迫害。而馮燕下落不明。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A從洗腦班回到家中,聞到屋裏有異味,遂到閣樓查看,發現馮燕躺在地上已經去世,她兩眼球外突,身體己有些腐化。A隨即報了警,合肥刑警到現場拍了照後,把遺體送到火葬場。

從警察四月二十八日破門把鎖搞壞、走後又換了新鎖把門鎖上,到五月十三日A回家,這段時間發生了甚麼?A表示自己一人單住,家裏糧油菜等吃的東西都有,馮燕不可能餓死。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合肥警方通過電話告訴馮燕的家人,說馮燕在合肥出事了。家人到合肥了解情況後,要求儘快火化把骨灰帶回安葬。合肥刑警說:要做屍檢,不然無法結案,屍檢要三個月時間才能完成,並要求家人不准把事情發到網上,也不准讓訪。後來家人同意做屍檢,要求一週時間完成,不然遺體就不要了。一週後,警方給出證明──結果是非正常死亡。具體甚麼死因,家人還是不知道。

在中共二十多年的殘酷迫害中,馮燕經歷了精神病院、勞教所、監獄、洗腦班的殘酷迫害,直到失去寶貴的生命都沒有放棄對法輪大法的堅信。

曾向兩高控告元凶江澤民,陳述遭迫害經歷

馮燕曾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投遞《刑事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始作俑者、元凶江澤民。

在《刑事控告狀》中,馮燕說:「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法輪功學員。堅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沒有做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情,卻因信仰法輪功、講真相被五次非法關押和刑罰。」二零零零年,在精神病院遭迫害,醫院「用高壓電棍對著太陽穴電擊,電棍啪啪的冒著藍火,我被電擊的頭暈目眩」。

二零零六年在合肥女子勞教所,「『幫教團』的三個人對我暴打,拳頭像雨點一樣落在我的身上、頭上、臉上,用四條腿的小凳子砸我的腿,又把我按在地上坐著,兩個人站在我的兩條腿上用力跺,我被打的鼻青臉腫,頭腫的像氣球,眼像熊貓眼,嘴唇腫的合不上,頭上的疙瘩一個挨一個……」

下面是馮燕女士在《刑事控告狀》敘述的自己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我是一九九六年底學煉法輪功的,煉功後原來的關節炎、肩周炎、坐骨神經痛、腰痛病等都好了。法輪功還教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我事事處處用這三個字對照自己的言行,使家庭和睦,道德回升,我對法輪功給我及家人帶來的美好,感激之心無法用語言表達。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對我們鋪天蓋地的打壓開始後,公安、警察一次次抄家、綁架,我的母親、婆婆、丈夫及幾歲的孩子驚恐萬分、終日惶惶不得安寧,特別是我幾歲的孩子精神受到的傷害更大,丈夫因承受不住,導致家庭破裂。

進京上訪遭綁架、勒索

一九九九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與姐姐去北京上訪時,才到天安門廣場就被便衣綁架到前門派出所,當晚就用車把我們拉到安徽駐京辦事處,三天後,被穎上縣公安局政保科的張培強、穎上縣水利局常其景與縣裏一位幹部用手銬把我與姐姐銬在一起,帶到穎上看守所非法關押。

我們尊重政府,相信政府才行使一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在看守所關了一個多月後,又轉拘留所,臨離開看守所時,我要我的三百多元錢,看守所常所長說:「錢作廢了!」就是不給。在拘留所,一直關到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才回到家中。離開拘留所時,又勒索了近千元錢,否則就不放人。

在精神病院被電擊和強迫吃損害神經的藥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穎上龍門派出所片警陳滿春又把我抓到拘留所關押,說是怕我再上訪。我絕食抵制迫害,二十四天後,穎上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楊忠成、張培強等人把我送到阜陽精神病院迫害,在精神病院遭到野蠻灌食、按倒在床上,用高壓電棍對著太陽穴電擊,電棍啪啪的冒著藍火,我被電擊的頭暈目眩;還被綁在床上打點滴、逼迫吃精神病藥,特別是精神病藥對我身體傷害很嚴重;大腦遲鈍、全身發軟、背部發酸、心發急、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心跳過速、呼吸急促、感覺要死了。就這樣,日日夜夜摧殘我三十六天後,才放我回家。

在派出所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穎上龍門派出所片警陳滿春深夜帶一幫人到我家,敲門砸門,又喊又叫,借查戶口為名叫我開門,我深知他們的詭計,不開!他們就一起推門撞門,結果門鎖抵不住,被撞壞,一幫人破門而入,把我綁架到龍門派出所,對了筆跡,按了手印,才放我回家。

在合肥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一年的九月份,我被綁架到拘留所,我因堅持信仰真、善、忍不放棄修煉,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二年五月份,我被送進合肥女子勞教所,遭到勞教所慘無人道的迫害。

二大隊的鄧大隊長,還有叫林雲的隊長,安排我與兩個包夾單獨住小號,強行對我實施洗腦,她們當我面罵法輪功、罵師父、撕法輪功師父的像,體罰我站著,每天要站十幾小時,不讓睡覺、不讓大小便、不讓與別人說話、不讓洗漱、洗澡、不讓去食堂吃飯,最熱的伏天,兩個星期才允許我洗了兩次澡,導致全身發餿、發臭,走到哪就臭到哪,她們實在被熏得受不了,才允許我洗一次澡,還有一次,五天五夜不給我睡覺,歷經了三個月的日日夜夜迫害後,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份被轉到三大隊。

一到三大隊,指導員馬豐平和隊長陳傑,因我不配合勞動親自將我兩臂銬在監室鐵架雙人床上成「十」字形站立,從凌晨四點一直站到深夜零點,兩腿站的紅腫、疼痛難忍,兩臂被架的又痛又酸、頭暈目眩,五天後,又被按在地上強行灌食,又強行給我穿上了「約束衣」。就這樣斷斷續續被迫害了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因我不配合穿囚服,隊長陳傑又指使普教人員把我綁在小號雙層鐵架床上,成「十」字形站立,直到休克才放下來。後來,又把我雙手反銬在床頭上,雙腳綁在床的另一頭上,中間用繩子把小肚部位固定在床上,不能吃飯就強行灌食,不能側身,更無法翻身,無法大小便,脊背潰爛,屋裏腥臭無比,摧殘了十五個日日夜夜。然後就讓我躺光板床近一個月,整夜整夜我都睡不了覺,因為睡著會被凍醒的,直到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中旬才回號房。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三大隊馬豐平直接把我交給二大隊鄧大,鄧大和勞教所的潘姓所長藉口叫我背《所規隊紀》,把我雙手背銬拖到禁閉室,叫來四個犯人連同合肥市「幫教團」的三個人對我暴打,拳頭像雨點一樣落在我的身上、頭上、臉上,用四條腿的小凳子砸我的腿,又把我按在地上坐著,兩個人站在我的兩條腿上用力跺,我被打的鼻青臉腫,頭腫的像氣球,眼像熊貓眼,嘴唇腫的合不上,頭上的疙瘩一個挨一個,兩腿腫的套不上褲子,兩腳腫的穿不上鞋,遍體鱗傷,全身無處不痛。至今我左腿還有一個大硬塊,並被延期關押十個月。

經過這三十四個月人間地獄般生活,我九死一生,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份,才離開這人間地獄──合肥女子勞教所。可家已破碎,無家可歸,只好回到母親身邊,至今勞教釋放證書還被扣在穎上縣公安局楊忠成手裏。

在宿州市女子監獄遭暴打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一個深夜,我和兒子正熟睡,我被敲門聲驚醒,我沒開門,凌晨五點鐘左右,我去廁所,路過正對我家院門的麵包車,我近看裏面睡兩個人,我直接從廁所旁邊翻牆頭跑了,從此流離失所。當時,十二歲的孩子還睡著,我無法想像孩子將面臨的處境。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我與同修去博林學校看兒子和講真相時,遭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太和看守所,分管迫害我的警察閆民,為阻止我煉功,三次給我戴拐棍鐐(腳鐐、手銬中間用一尺長的鐵棍連著),戴上它:站不直、伸不直、無法換衣、無法洗澡、無法大小便。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我被送進宿州市女子監獄,在那裏三人「互監組」二十四小時形影不離,言談舉止必須服從「互監組」。哪怕使個眼神,都會招來一頓打罵。每天還要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勞動十六至十八個小時,身心承受能力達到了極限。在那樣的環境中,還強行給我洗腦,警察徐隊長和靖教利用邪悟的人輪番上陣威逼利誘、軟硬兼施,真是度日如年。歷經六十個月的牢獄生活,終於在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才回到母親身邊。

「610」要挾 在生活上迫害

二零一一年,我申請到一套廉租房,這時縣610主任周陽春和團結社區顧傑等到我家來,要我寫「保證不煉法輪功」了,才給我廉租房鑰匙,否則就不給我鑰匙,我說我修真善忍,不說假話。我按真善忍做好人,煉功身體好沒有錯。「610」越權拿走鑰匙,扣著不給。

二零一二年母親住處要拆遷,母親因老年人租不到房子。在這種情況下,我再次要求分給我廉租房,直到二零一四年,我和母親才住上廉租房。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