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民民,一九五七年生,退休會計,原住址湖北省羅田縣鳳上鎮白龍井巷19號。
南民民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被非法關押至羅湖看守所,後轉到深圳市第三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她被非法轉至鹽田看守所A19倉。在那裏,獄警不允許她煉功。獄警是邱慧。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南民民遭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南民民上訴。二審法庭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宣布維持原判。詳細情況仍待查。
南民民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不但過去嚴重的腰痛病好了,從此甚麼病都沒有了,再也沒有進過醫院,沒有吃過一粒藥,走路一身輕。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曾被非法判刑兩次,共十年。
南民民歷年遭迫害經歷
中共江澤民集團於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南民民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年來遭到中共殘酷迫害:
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南民民先後六次被非法關押在羅田縣公安局一看守所,兩次被關洗腦班,兩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各五年(即二零零一至二零零六年、二零零八至二零一三年),共計十年冤獄,均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女子監獄。
在武漢女子監獄,獄方為了強迫南民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她實行了以下酷刑折磨:捆在板子上灌食,扯頭髮,向頭上倒開水,用皮帶打頭,穿軍用皮鞋踢她的肚子,將她手腳銬在一起,銬上就是七天或十五天,吃飯也不開銬。例假來了,褲子全部都紅了,也不讓換褲子,不讓洗澡。
酷刑演示:吊銬 |
獄方還專派兩名刑事犯與南民民關在一間小屋裏迫害,犯人任意打罵她,將她雙手背在後面,用銬子吊在門上面的拉手上吊起來,腳下放一個不夠一隻腳踩的小凳子;銬在下水管上、銬在鐵門上、銬在窗戶上幾天幾夜。
犯人們想打就打,想罵就罵,南民民的嘴被打出血,右小腿全被踢紫,上廁所不能下蹲,走路痛;長達近三個月不讓睡覺,日日夜夜罰站,南民民雙腳從腳板腫到大腿,腳板漲成了像水泡了的饃饃,皮是一層一層一層的。不讓洗臉、刷牙、不讓洗澡、洗頭。身上發臭。從小腿腫到大腿,南民民整個人站著就像個n形,臉距地面只有一尺多高,腰直不起來,走不了路,兩名刑事犯還強行要南民民走,強行拖著她上車間,強迫做奴工。
監獄的奴工要從早上六點半做到晚上十二點,甚至經常勞動到第二天早上四點;不許坐,站著勞動;除去吃飯時間,全部都是勞動,沒有休息。病了也不放人。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2/4/9/199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