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與營救同修 又被綁架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許多大法弟子被監視居住,每天早上五點左右鄉鎮人員準時到大法弟子家核實情況。我縣有好幾個同修被綁架,一時間感到烏雲壓頂。
一天,鄰縣同修B來到我家,說我丈夫同修A在鄰縣被抓。A同修因參與電視插播,二零零二年,被迫流離失所,被邪黨定為網上在逃,賞金一萬元。
當我們得知A同修被綁架後,幾個同修切磋去公安局要人。同修沒被營救出來,參與營救的一位同修又被綁架,我們沒被當時的邪惡氣勢嚇住,繼續講真相要人。
沒幾天,參與營救的另一位同修又被綁架了。當時我們的心情沉重到極點。
二、在村裏講真相
我一時也不知該怎麼辦,一邊在花生地裏拔著草,一邊琢磨著「大法弟子是主體」,自己怎麼就這麼被動呢?怎麼才能成為主體?
師父把一段法打入我的腦中,我一下像開了竅似的,心中有一條師父給鋪好的路要走。藉這件事講真相,救人,哪怕一天能講一個,心裏也踏實。
A有那麼多盟友,還有那麼多親朋好友,表面去求得他們的幫助,對大法給予支持,真實的情況是為他們奠定美好的未來。
我放下手中的活,到一親戚家,說明來意,講我們是無辜的被迫害,需要他們幫助,也分析了當前的形勢,奧運期間,(警察)他們不敢往上報,也不敢放人,正是要人的好機會,人心齊,泰山移,愚公還能移山呢,何況我們修的是宇宙大法,直接和神聯繫在一起,只要同心協力,沒有辦不成的事。
他們也有了信心,找了村幹部,聽說還找了縣長,說不可能放人。另一親戚還叫一盟的同去找村書記。我們幾個同修找過村書記幾次,他說,你們不是找我幫忙的,是來轉化我的。我們說,是叫你幫忙的,也是叫你明白真相的。我說,我和你一起去公安局,他說自己去。有個明真相的老人,說他家有個親戚在公安系統上班,還專程坐公交車找他親戚幫忙。通過講真相前任婦聯主任還組織我們街道的鄰里們為此事開了個會。都知道了我們是無辜的被迫害,是江澤民集團利用權力撒的彌天大謊,願為營救無辜,各自盡自己所能,幫助我們。
雖然村裏有些人明白了真相,可是還是有碰壁的時候,心情不好時,仔細想想,原來基點錯了,求結果的心出來了。
面對現實怎麼辦?我從新調整好基點,從法中我明白,還是得講真相。
走在街上,我逢人就講:幫幫我吧。有的會說,我沒有門,沒有窗,幫不了。我說,不要門,也不要窗,你思想上幫我就行,你就想:A沒殺人、沒放火,按真、善、忍做好人,沒犯法。人們都會說:行。
三、到鄉派出所講真相
我和同修來到派出所,我說A同修以前身體不好,胃像著火似的難受,煉煉法輪功就好了。所長在屋裏轉了三圈,嘴裏一個勁的念叨:煉法輪功能好病,煉法輪功能好病。當時我也說不上他是啥心情。
所裏七、八個人跟我指手畫腳的,不容我說話,說A少著也得判幾年。我也不想在這呆,就出來了,心想能單獨見到所長就好了。結果在看守所外,他拉下車窗和我打招呼,我講了會兒真相,我說,希望他幫忙,放了A。又遇到兩次,雖然講的不多,他也沒表示反對。
四、整體配合,到公安局講真相
解體邪惡、救度眾生是大法弟子的事,每個大集同修們能出來的都到公安局、看守所近距離發正念,不能出來的就在家發正念,有個同修還專門通知下去,不論A同修以前做的如何,現在誰也不要說他的不是。整體形成了一個正的能量場,各自做著力所能及的事,有寫真相信的、有提供交流環境的、有給提供相關人員信息的、有發正念的等等。欠缺的是幾乎沒有甚麼曝光材料。
第一次到公安局要人,我和兒子圍著公安局轉了三圈,真想找個正念足的同修一起去,當我和兒子放下電動車,真要進去的時候,我的胸前直突突,我抑制負面思維,心想是法輪在轉呢,立刻人也精神了。後來說起此事,同修說你,誰也別指望,你就自己去。我深知自己當時的位置,又明白自己的責任,橫橫心,說:師父您看弟子真是塊料,那弟子就試試吧。
政保股是個年輕女警,她給我A的拘捕通知書,說不認識我家。我說,家你們都抄了好幾天了,怎麼不認識?我拒絕接受。我不承認A犯罪,所以拒絕。我給她講我家如何遭受迫害的。她不說話,聽了一會,就出去了。一會兒又來一個男青年,還是同樣的說法,我拒絕,同樣講真相。房間裏只有我和兒子,兒子說,發會兒正念吧。中午下班我們才出去。
又一次來到政保股,是個中年男子,他問清我的身份後,在抽屜裏看了一樣東西(好像是一張紙,又像一張照片,因為我對著他,沒有看清楚),又看了看我,確認我沒說錯。他說,你知道我是誰嗎?我說不知道(當時只知其名不知其人,後來才知道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政保股股長,大概他覺的迫害大法弟子出名了吧),你就是那天領人抄我家的人。我給他講我家遭受的迫害,要求放人。
這時,旁邊一個男的兇巴巴的說,出不去,他犯法了。我說,犯甚麼法了?他說《刑法》三百條,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把你也抓起來,你必須回答我,不回答甚麼都別說。
每次回來後,我都和我們村的幾個同修交流、切磋,然後共同學法,利用這件事情講真相、救人,不注重結果,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兌現自己的使命。
同修們都很配合,主動想辦法,只要需要,自己的活再忙都能放下。一同修正給棉花地噴藥,我說有事,她把噴霧器往棉地上一放,就跟我出去了。另一同修家要刨花生,她家人不修煉,不讓去,她說,多一個人多一份力量,她丈夫就答應了。
一同修和我來到律師事務處,兩個律師都很善良,但思維是邪黨模式的,他們不敢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的更小,迫害法輪功就是用《刑法》三百條往裏套。他們對法輪功真相很感新奇的,為了多講會兒,我們決定抄下「《刑法》三百條」。從那以後,再也沒人提過「《刑法》三百條」。
我們只要有時間就去講真相,從普通人到村幹部,從派出所到公安局,從政保股到公安局長,從現任到前任,從信訪辦到看守所的獄警,每去一次公安局,都要去一次看守所看A同修,雖然不讓見,我們都能和獄警講幾句。幾乎曾經在我被關押期間,所有認識的獄警,就連前任鄉派出所所長(到我家騷擾多次)都見到了,我們又給了眾生一次得救的機會。
五、轉變觀念 事態發生變化
自A被抓後,沒有人認為他能出來,少則也得判幾年,因為和他們一起的同修都被判了重刑,重則十幾年,輕則八、九年。我也認為這事和別的事不一樣,雖然也在否定,心裏卻承認著四、五年,兩、三年,可能勞教,反正沒有從根本上否定。
後來我跟同修交流,怎樣從根本上不承認它。我們一連學了三天法,一同修說,這根手指就是疼,怎麼不承認它。另同修說,該幹嘛幹嘛,疼也不承認。我還是不太明白,後來我們認識到: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做的事越大,救的人越多,應該是眾生敬慕的對像,不能成為迫害的對像,A同修沒有罪。我們觀念轉變了。再去看守所,A同修也剛好轉到了拘留所。
奧運結束了,主動去公安局講真相的同修也多了,如果每個同修都代表一個宇宙、天體的話,裏邊的、外邊的,遠的、近的,三個縣的同修那麼多,可比常人的千軍萬馬壯觀的多。每次找政保股股長,我都跟著他,他上哪,我上哪,他去辦事,我就在外面等,他下班,我就在他家的門市等,他到處轉悠也不進店。有一次,他對我動手,別的同修就制止。他成天躲著,他出去,我和他並排走,後邊一幫同修跟著,我看他臉上的肌肉都在顫抖,支撐他的邪惡真的害怕了。有一天,他說,給你指兩條路:一是把A的東西拿出來,二是拿錢。我說,不認識甚麼東西,你畫個圖吧。他說,到拘留所問去。我說進不去。他說,他給打電話。我不為配合他,是想見同修,就去了,那邊不買賬。他說,不是還有第二條路嗎?我問多少錢?他說一萬。我說沒有。
有一天我思前想後,和政保股股長打了那麼多交道,也沒有真正救了他,我今天一定去救他,思想裏跟他講了半天,可敲開他的辦公室,他不讓我進。我用腳擋住即將關上的門說,就跟你說三句話:不要迫害法輪功,趕快放人,換個工作吧。
六、信師信法 根本上否定經濟迫害
本縣奧運期間被非法關押的幾個同修陸續放出來了,兩同修各自被勒索八千元,一同修被非法勞教,只有A同修沒出來。有同修勸我拿錢吧,沒有就少拿點,已經開了拿錢的先例了。我說,不能開個不拿錢的先例嗎?我們在法上交流,很快同修們的認識就轉變了,不能拿錢,一來助長邪惡,二來是對同修的經濟迫害。
認識到是一回事,真正做到又是另一回事。有同修擔心邪惡使壞;有同修只是鼓勵我,心裏也沒底。其實同修的反應,也是我那時的心理狀態。我和同修一起學法,那天學《轉法輪》「周天」,師父點化了我走出拿錢這一步,我心中真的有底了。但是回到家,思想業力、常人的觀念以及其它的信息干擾還是很大的,我和它們鬥了大半夜,終於踏實了。我就走師父安排的路,A的命運我是左右不了的,有師在,有法在,擔心是人心。
七、同修走出拘留所
A被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共五十五天)那天,我們一大早就去接人,拘留所的人說晚點吧,九點多,我們又去接人,他們又說中午吧。我們中午又去,他們說正在研究呢,還沒說放不放呢。
這時,同修中有的就開始浮動了:有的說走吧,真相還沒講到位,繼續講吧。大部份同修還是很穩定的。我說,大家別走,分頭(公安局、拘留所)繼續發正念。同修們的情緒穩定多了。
三點多了,還沒動靜,同修催我去公安局,他們不是研究嗎?正好講真相。要是今天之前,我都會去的,這會兒,不知為甚麼,我覺的我要講的全講了,再沒甚麼可講的了。我只是默默的對著公安局發正念。
時間快到五點了,我不能再等下去了,得去要人。來到拘留所,這邊四個同修也正想去要人,同修認為,提前一分出來,也是不承認它們的安排。接見我們的是原看守所所長、現任拘留所所長,我們幾個都被非法關押過,都認識他。我們叫他放人。他說A要表現不好,還得送回看守所。我們給他講了老半天真相,最後說,放人吧,天都快黑了,我們離這很遠。他說,不是想跟你們多說會兒話嗎?原來表面上製造麻煩,實際是等著聽真相呢。
A出來,外面有百八十個同修和他招手致意,真是激動人心。A同修出來了,人們都覺的不可思議,鄰居說,怪不得不拿錢,原來你心裏有底呀。我說,我心裏有師父、有大法。
謝謝師尊!謝謝同修!謝謝所有幫助過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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