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使我消去對婆婆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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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我把修煉後如何提心性、消去對婆婆的怨恨的修煉過程寫出來,向師父彙報,與同修交流。

我的家庭很特殊:丈夫很小的時候媽媽意外離世,他的爸爸再婚後,由於繼母經常打罵他,他就經常躲到叔叔家。叔叔老倆口沒有兒女,他爸爸就把他過繼給了叔叔。婆婆脾氣急,還刁鑽古怪,八五年我嫁給丈夫時,婆婆四十歲。我倆結婚沒幾天,婆婆就讓我們自己單獨過,而且每年還要我們給她二百元的養老錢。

我懷孕時反應很大,甚麼也幹不了,只能丈夫自己做飯。婆婆看見了,不但不管,還指桑罵槐的找茬打架。在孩子週歲時我回娘家住了幾天,回來後也不知甚麼原因,婆婆就把我們叫過去,說:「你們給我八百塊錢,三天之內搬家。」

丈夫是個重情重義的人,就對我說:「小時候他們收留了我,咱們不能走,你去給他們賠禮道歉。」我都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裏,也只好帶著一肚子的委屈去給他們道歉。那時氣的我每天都在以淚洗面。

孩子大點後,我們向村裏申請宅基地。婆婆知道後就找到村長,不讓把批下來的宅基地給我們,不讓我們到外面去蓋房。那時我們住的是兩間廂房,沒辦法,我們只好在原地加蓋了前層。留了一個偏門。婆婆說前層是你的,院子是我的,你們不能走偏門,還把門鎖偷偷換掉。

我對婆婆簡直是恨之入骨!從此我和婆婆就形同路人,她有甚麼事兒我都不管。

一九九七年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師父在《轉法輪》中說:「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

通過學《轉法輪》,我知道了世上的一切事情都不是無緣無故的,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明白了這個法理後,從此我不再恨婆婆,而是遵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的法理,修心向善,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我開始善待婆婆,關心她,甚麼事也不再和她斤較,水費、電費、煤不用老人自己掏錢,我們全包了,還給她買生活用品。婆婆生病時,我日夜照顧她。婆婆感動的在眾人面前誇我說:「真好,總是樂呵呵的。」

感恩師父將我從地獄撈起、洗淨,使我從一個嫉惡如仇,自私自利的人,成為了一個心胸寬廣、遇事為別人著想的人。今後我要不斷去掉各種執著、人心,珍惜這萬古機緣,跟師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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