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南昌市羅家鎮七位法輪功學員劉永紅、雷美蓉、徐桂珍等在一起讀書學法,被羅家鎮派出所警察通過手機定位跟蹤,七位法輪功學員全部被綁架帶走,全部都被非法抄了家,第三天全被帶去做了核酸檢查(本地區並未發生疑似確診病例)。
二月十日晚上,章麗玉、張小雲、趙中發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拘留所治安拘留十五天。雷美蓉、徐桂珍、劉永紅、盧林香被非法刑拘、關押在新建縣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劉永紅,女,出生於一九五零年,南昌市南鋼家屬工廠的退休職工,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半夜零點被非法抄家,被強制核酸檢測後,被逼迫簽「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她拒絕簽字。
劉永紅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後,曾因身體原因被送往南昌市中寰醫院(公安監管醫院)羈押。
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劉永紅、雷美蓉被釋放回家,才知四名被刑拘的女法輪功學員已被非法開庭,劉永紅、雷美蓉均被非法判刑一年,而徐桂珍、盧林香則被非法判刑一年以上,具體情況還有待查詢。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累計106人次,其中:非法判刑17人、非法庭審3人、非法刑拘6人、拘留10人、關押洗腦班8人、綁架114人、騷擾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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