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姨為了營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的同修,和同修到看守所附近發正念,遭到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被警察綁架到看守所。剛進看守所,一個二十多歲蠻橫的警察傲慢的讓她兩手抱頭蹲下,她正念堅定,不配合惡警的無理要求,拒絕蹲下。氣憤的惡警粗暴的朝她前胸狠擊三拳,有師父保護,她沒感到疼痛。惡警看三拳沒能打服她,接著,又打來更狠的第四拳,她輕輕的用手擋了一下,那警察立刻痛苦的叫起來:「啊喲,疼死我了!我怕你了。」一面叫著,一面雙手捂著前胸,倉皇離去。
後來,國保大隊的負責人問她:「你們煉法輪功的是不是有功能啊?」她肯定的回答:當然有,我們師父說過:「一個煉功人具體做甚麼事情的時候,是他的功能在起作用。」[1]此後,看守所的警察都對她很敬畏。
大姨始終牢記師父的教誨,每時每刻都用高標準要求自己。在看守所那樣惡劣的環境中,她每天堅持背法、煉功、按時發正念。牢房裏每天都要讓被關押的人定點坐板(坐板就是坐在規定的位置數小時不讓動,這是一種變相的刑罰)。她拒絕坐板,獨自坦然的在一旁煉靜功。
大姨除了自己學法、煉功,一有時間就給同牢房的人講大法的真相和修「真善忍」的美好,勸她們「三退」。她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持說真話、辦真事。牢房裏有人會故意歪曲事實、編造謊言、挑撥是非、攻擊別人的事情發生,因此經常發生爭吵,甚至打鬥。每當糾紛發生時,就有人提議說:「咱找大姨問問,大姨修真善忍,她能評判出誰說真話誰撒謊。」每次她都心平氣和的實話實說,能公正的解決糾紛。久而久之,大家都信賴她、佩服她,親切的管她叫「真善忍」大姨。
牢房裏有個二十多歲的「牢頭」,長的人高馬大,仗著胳膊粗力氣大,經常為非作歹、橫行霸道,強行勒索別人的錢財、衣物和食品。誰要是反抗,輕則破口大罵,重則拳打腳踢。她看不上的人,隨意給安個罪名,肆意虐待。牢房裏的人都怕她,唯獨大姨不怕她,敢和她理論。大姨用自己在大法中的理悟好心規勸她:「你為甚麼年紀輕輕就渾身是病呢?你打人一拳,就把自己的德扔給別人一塊;你罵人一句,又把自己的德扔給別人一塊。你把德給別人的同時,把對方的業力拿回來一塊。一個缺德的人,滿身業力的人,就會百病纏身。當你的德損完了,你的小命就完了。」自這以後,「牢頭」似乎聽進去了大姨規勸,老實了很多,還主動請大姨幫忙做了「三退」。
一天,牢房裏新關進一個中年婦女,腳上戴著鐐銬,一進屋,警察就把她的腳鐐鎖到固定在地上的鐵環上,使她哪兒也去不了,只能原地不動。進來後,她一直在哭,好像有很大的冤屈。大姨很同情她,問她是怎麼回事。她哭訴著:「俺是農村進城打工的,給人幹了好幾個月,老闆一分錢工錢都沒給。俺前去討要工錢,誰知那黑心的老闆耍賴不給,還和警察串通,給俺安個罪名,抓了進來。狠心的警察還給俺戴上腳鐐,遭這個罪……」不一會兒,這個人要大小便,可是去不了廁所,憋得受不了,要便在自己的飯盆裏,擔心沒人給她倒這髒東西,哭得更厲害了。大姨慈善的跟她說:「你便吧,我給你倒。」她感激的說:「你真是個大善人啊!」接下來的十幾天,都是大姨幫她倒完後,再用水把飯盆沖洗乾淨。
眾人看在眼裏,不由得交口稱讚道:大姨對誰都真心實意,「真善忍」大姨真的夠真善忍啊!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