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次被綁架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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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一次,兩個大學生舉報我給他們講法輪大法真相,我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想到師父講的「講真相、救人是大法弟子的使命」[1],我心裏就沒有了怕。我給警察講「自焚是假的」,他們讓我錄音留底,我就一直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給他們講為甚麼要三退?就是為了抹去給共產邪靈發的為其獻身的毒誓,天滅中共時不做它的陪葬品。最後,警察還是把我弄到拘留所裏關了十天,他們說上一次我發真相資料居然發給了公安局長的司機。

說起那一次發真相資料的經歷,還真是神奇,我在加油站等著加油時,看到前面一個人也在等,我就過去送給他一本大法真相資料。後來,我幾個月都沒能去那個加油站加油,因為那裏不是在維修就是附近修路進不去。

接下來發生的事讓我悟到是師父在保護我。過了大約一年左右,警察找到我們單位,先是沒有任何手續的敲開我家門,找到我說有人舉報我。我沒有多說,只是糾正了一下他們要稱法輪功或法輪大法,不要亂說。警察走後,我想我得反迫害,就給單位保衛科打電話,告訴他們隨便放警察進我居住的樓是不稱職的。

兩天後,有兩個警察到我們單位保衛科,要找我談話。我背著師父的法去保衛科。一進門,警察就拿執法儀給我錄像。我腦子裏突然想到:你警察拍我,滿天神佛拍你。我坦然的到桌旁和警察談,他們拿出我曾經發出的那份真相資料,我看了看沒說甚麼。警察說出我家的車號,問:是你的吧?我說是。警察給我看他的手機裏的錄像,那是一年前我發資料的錄像,是我的背影。警察說:你這個資料從哪裏來的?我說:從哪裏來不重要,我認為這資料非常好,說的都是真的,人看了會有福報的。

我告訴警察:世間的事終是善惡必報的。比如說,都是警察,都被領導逼著迫害大法修煉者,有人回去好事來了,有人一出門頭撞牆了,為甚麼?警察問:為甚麼?我說:因為每個人心裏想法不同,做法也不同,當然遇到的事情也會不同,神佛看人心,這就是簡單的善惡有報的例子,每個警察也許都有這樣的經歷,只不過為甚麼只有自己最清楚。

拿執法儀的警察問我:法輪大法教了你甚麼?我說:《轉法輪》中講「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2]。那警察悶悶的問我:我怎麼做才是善?我看到了他的無奈,我就用我在大法裏悟到的理說:我的善良就是想讓人們知道法輪佛法在洪傳,想讓人們知道如何能夠躲過大難。而你們作為警察,我想你們肯定也有你們對善良的判定與選擇,我想你們會比我更知道怎樣做才是你們的善良。

有個警察問我是怎麼修煉的?我告訴她,平時我就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修心性,煉功改變身體。她又問:你怎麼按照法輪大法修心性?我說:我給你舉個例子,那天那兩個學生把我舉報到廣場的警察那裏,理由不過是我問了問他們是否願意聽我講法輪功是佛家大法的真相,他們說不聽,我依然微笑祝福他們平安,也並沒有強迫他們甚麼。結果他們舉報我,那些警察當眾用手銬反銬著我,我的太陽鏡都掉在地上,你說我可不可以恨這兩個學生?一般人會恨的。但是當時我想到我們師父講過:「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2]我就對那兩個學生說:對不起,今天沒有耐心給你們講清楚真相,讓你們做了這件錯事,希望也祝福你們還能有機會再聽到真相,那時請你們做出正確選擇,你們也看到了我現在的樣子,法輪功是佛法,我們是修真、善、忍的,自焚是假的,是江澤民一夥嫁禍法輪功的。我們在中國是受迫害的……我這樣說了、做了,說之前心裏也許未有真正原諒他們,可是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了,我的心裏真的生出了善良的一念,希望他們真的能再有機會聽真相得救,真的沒有恨他們的心,這就是我在這件事上修心性的經歷。

當我說完這些,警察微笑著說:你多大了?我說:快奔五十了。她說:不像啊,很年輕,也很優雅有氣質,看來你還真是在法輪大法裏受益了。

綁架這件事,最後就那樣風輕雲淡的結束了。過程中,有的警察做了三退,有的沒退,我至今想起都會感到遺憾,希望他們能夠有其它機會明白真相、三退平安。

事後回想,在我被綁架的過程中,銬我的手銬一遍一遍自動打開,警察都奇怪。我因為忙著講真相當時沒太注意,事後才悟到是大法在顯神跡。還有,警察提到一年前那次發資料的事,也讓我恍然大悟,難怪在那之後的一段時間,總有原因讓我去不了那個加油站。後來我再去時,一個加油工告訴我,前一段時間一個煉法輪功的發了一本小冊子,人走後來了兩車警察,還查錄像。原來是我沒有注意安全,是師父保護了我。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師父的慈悲、大法的法力無限!

法輪大法是佛法!法輪大法在救度!真心希望善良的人們都能明真相得救、三退保平安!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提醒》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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