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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遼寧興城市警察騷擾迫害眾多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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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近一個多月以來,興城市中共邪黨人員不斷搞所謂的收集防控信息。多個派出所警察,在羊安鄉、元台子鄉、古城街道的各村,夥同村、社區幹部,騷擾眾多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這些被中共邪黨謊言毒害的人員態度十分囂張,非法要求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照相,很多法輪功學員拒絕被照相,他們就強制照相。有的鄉派出所警察強迫法輪功學員手持身份證,與惡警合照。

村幹部與惡警們互相配合,挨家挨戶入院恐嚇、騷擾。中共邪黨這樣迫害法輪功學員,無非是為了幾個邪惡目的:一是,對每個法輪功學員建立檔案收集信息;二是,為收集人臉識別充實數據庫;三是,大規模恐嚇,形成所謂的效應。

其實,就是中共邪黨的法律也有這樣的規定(當然中共邪黨從來沒對善良的大法弟子講過甚麼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未經本人同意,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在法輪功學員家裏,不經主人許可,警察私自佩戴隱性攝像頭或者用手機給法輪功學員或者家人拍照、錄像「取證」,是明顯侵犯公民肖像權的違法行為;說白了,這些派出所惡警、各村及社區幹部已經犯法了。將來中共邪黨垮台以後,這些人也要受到未來中國法律的審判。

這些年興城中共邪黨搞所謂的「清零行動」,各鄉鎮、街道警察和村屯及社區邪黨幹部人員按著所謂的「上級指使」,地毯式逐個排查所有在一九九九年以前開始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騷擾的口徑各地不一,如要收集「電話號碼」、「微信號」、「生活照」等個人隱私,是「上頭的命令」、「核實登記」、「重新調查」、「回訪」、「關心」、「看望」、「聊聊」、「拜訪」、「整理備案犯罪記錄」、「查戶口」、「登記身份證」、「普查人口」、「要開大會了」等等。

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威脅,非法錄像、做筆錄等等,逼迫法輪功學員在他們準備的邪惡的文件上簽字,放棄信仰,威脅如果不簽字要有很多麻煩。不但人身受限制,孩子上學、工作等都受牽連。大量興城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正念抵制了這場迫害。

法輪功學員作為一名中國公民,依法享有法律所賦予的公民權利,如「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等。這些公民權利不准許任何人隨意侵犯,尤其是掌握公權力的警察等人員。

綜上所訴,這些「清零行動」,嚴重違反《憲法》、《刑法》、《刑訴法》、《警察法》等相關規定,侵害了公民的住宅權、肖像權、個人隱私權、信仰自由權等權利。登門騷擾、恐嚇、照像,這些行為又犯下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搶劫罪等嚴重擾民罪。

我們正告興城當地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相關人員,你們首先是人,要有人性才是人,其次你們才是所謂的政府工作人員。但是你們也要知道,中共政府對你們迫害法輪功的指令是反人類的、反道德的、反人性的,你們是不應該執行的。

當年希特勒命令士兵屠殺猶太人和侵華日軍殺害中國百姓不也是他們的政府下令,而這些士兵接到指令從而開始行兇的?都是冠冕堂皇的理由。中共邪黨所有對法輪功的說法都是無恥謊言,沒有一個是真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與江澤民集團相互勾結,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如同中共歷次政治運動一樣,這場迫害也是以鋪天蓋地的謊言宣傳開道,所謂的「1400例」,就是謊言宣傳的一部份。

中共羅織的「1400例」殺人、自殺、死亡的案例中,有的案例是把精神病患者病發時的意外事故栽贓為法輪功學員所為;有的案例是以減刑為條件,唆使殺人者冒充法輪功學員;有的案例是以報銷醫藥費為誘餌,讓危重病人冒充法輪功學員;還有的案例是把普通人的正常病逝說成是煉法輪功造成的。

所有這些,都是中共對法輪功的栽贓陷害。這些謊言宣傳,不僅成為中共煽動仇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藉口,而且使很多中國大陸民眾包括興城地區的你們,也失去了受益於法輪功的機緣。但是中共的謊言無法阻擋真相的傳播。

參與迫害者信息
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市政法委書記:佟佰鐘
政法委副書記付錦川:15134281777
興城市「610」維穩辦主任陳志成:13998911377
維穩辦固定電話:0429-5811102、0429-5811109、0429-5159336、0429-5126208

興城市公安局局長張月林:13898796787
興城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偉:13591999991、15566756678;0429-5482666
國保大隊長王曉輝:15566755684、13504295246
國保副大隊長張立軍:0429-5153263、1556675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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