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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貢市86歲老太太周淑貞遭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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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法院對八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周淑貞老人非法判刑三年,緩期五年,並非法罰款五千元。

周淑貞女士,現年八十六歲,中專文化。她因身患多種疾病,經中西醫及氣功等方法治療,沒有多大效果;後又進入廟裏拜佛念經,仍未見效。一九九八年,周淑貞開始修煉法輪功,短短幾週,所有疾病一掃而光。二十多年來,她未吃一粒藥,未打一次針。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周淑貞在家中與其他五位法輪功學員讀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時,被突然闖入的自貢大安分局警察綁架到公安局。

警察非法抄走老人家中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相幣、MP3、電腦、打印機及耗材等私人物品。在警察的詢問中,周淑貞說這些東西都是她的,大法資料都是她打印的。警察不相信八十多歲的老太太會打印資料,周淑貞當場就打印了週報、週刊給他們看,警察心裏不得不服,沒再說甚麼了。

三位法輪功學員當晚回家。其中有兩人未滿七十歲,被警察拘留的夫婦七天才放回家。周淑貞三天後以「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方式被兒子接回家。

周淑貞回家後,街道、社區、居委會、分局警察等三天兩頭來騷擾她。周淑貞認為修煉大法光明正大,沒有一點怕心,認為他們那些人是來聽真相的有緣人。所以那些人來了她就講大法真相、講大法的美好、講修煉大法在中國是合法的,講迫害大法會遭報應的等。後來又寫了申訴書,告訴他們更多的真相。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周淑貞接到自貢市大安區法院的通知說要開庭審判。經過很不規則的庭審,很快就非法宣判周淑貞判刑三年,緩期五年,並非法罰款五千元。周淑貞原工作的紡織廠早已破產,退休工資很低,為交清這個非法的罰款,還找在外打工的小兒子寄來三千元才了結此事。

自貢大安區法院:
法官:楊健
審判長:伍麗梅
陪審員:李某、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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