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一點多,譚曉容接到一個陌生電話,譚曉容友好地問對方:「喂,你好,請問你是哪位?」一個男的回答;「我是社區的,你是譚曉容嗎?」譚曉容答:「我是,請問你找我有甚麼事?」對方說:「就是想問你做核酸沒有?」譚曉容回答:「謝謝你關心,我每天都做了核酸的。」對方又問:「你現在在家沒有?你住的是某棟某單元四樓二號,是吧?」
譚曉容一聽,馬上明白了對方的身份,知道是投石探路,問道:「你到底是誰?」對方回答還是說是社區的,還再一次問譚曉容現在是否在家。譚曉容沒有正面回答他的問話:「到處都封的這麼重,我家五、六個人吃飯,家裏沒菜都不准出去買,不在家,還能飛出去?疫情這麼嚴重,你們還把精力用在我們身上,我沒有做壞事,就是做一個好人。」
十二點半左右,保升派出所四個警察夥同社區人員舒容(音)到譚曉容家敲門。譚曉容問:「是哪個在敲門?」舒容回答:「我是社區的,你把門打開,我們找你有點事。」譚曉容說:「有甚麼事你就說,我聽的見。」這時一個男的說:「你把打開,我們看你一下就走。」譚曉容說:「你是甚麼人?我憑甚麼要你看?」那人說:「我們是高新區保升派出所的。」
譚曉容說:「不管你是派出所的、還是社區的,我今天就不給你們開門,這麼大的瘟疫,你們把老百姓全部封在家裏,菜都不讓出去買,叫人不要紮堆,不讓人聚集。你們卻打著抗疫的幌子私闖民宅,你們不是在傳播病毒,放毒嗎?你們這是在擾民,你們的行為真是不可理喻,讓人無法理解。你們打著執法者的幌子,卻在知法犯法。《憲法》第五條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沒有越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你們回去好好學學。你們今天的行為就是越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了,我有權利控告和投訴你們。」整個過程他們都靜靜的聽著。
一個警察說;「好吧,疫情期間,我理解你的心情,只要你在家,我們就放心了,那我們就走了。」
這時,譚曉容突然打開防盜門,幾個警察一驚,譚曉容警告他們不許照像。為首那個警察說:「不照不照。」又說:「譚姐,你吃了飯沒有?」譚曉容答:「吃了。」那個警察說:「我們還沒吃飯呢。」
譚曉容說:「你們飯都顧不上吃,就到我家來騷擾,你說你們是在做好事,還是在做壞事?」警察答:「是在做好事。」
譚曉容說:「你們是在做壞事、是在做大壞事。請問貴姓?」警察答:「姓雷。」譚曉容順手拿起掛在他胸前的工作證,說:「你叫雷明。」答:「是。」譚曉容又念著雷明的警號,雷明又幫著念。譚曉容說記不住,得拿筆抄下來。雷明說:「你就拿筆記吧。」
譚曉容退回屋,順手關上門,拿著筆和平時手抄的法律條款,打開門,將站在雷明背後警察的名字記上,再記他的警號,那個警察側過身去,說:「警號就別記了。」譚曉容又將側邊兩個警察的警號迅速記下來。譚曉容說,我記下你們的名字和警號就是要留下歷史的見證,不管你們今天做的好事、壞事,將來都要承擔的。
這時,譚曉容發現一個警察站在階梯上錄像,譚曉容立刻制止,「不許偷拍照像,肖像權是受法律保護的,你侵犯我的肖像權,我要投訴你。」譚曉容就拿著法律條款念給他們聽,雷明拿過譚曉容手裏的法律條款,翻了一會,又遞給她,說,你念吧,我們聽著。
這時,雷明看到譚曉容的親家門開著(註﹕兩家門挨門),她親家的兒媳正在門邊拿東西,雷明走到她親家屋裏。譚曉容說:「你們騷擾了我還不夠,怎麼又騷擾到我鄰居家去了?」雷明對她親家的兒媳說:「我知道你們是親戚,你勸勸你的這位親戚,叫她不要煉法輪功了,再頑固不化,三代人都當不了兵,考不了公務員,影響三代人的前途。」親家的兒媳說:「你不要跟我說這些,我不聽你這些。」
譚曉容說:「信仰是自由的,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公通字(2000)39號】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雷明說:「我要你出示你的核酸證明。」譚曉容說:「那我也要你們出示你們的核酸證明,你要我的核酸證明,你自己到做核酸那去查。」這些警察無言以對,悻悻地走了。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三點多鐘,保升派出所兩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劉曉莉家敲門,劉曉莉打開門,給他們講真相,叫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好好保重。」警察回答:「保重保重。」就走了。
騷擾譚曉容的電話 17790339393
騷擾譚曉容的四人的名字及警號:
所長雷明警號F036793
警察郭金彬(兵)警號F090110
警察江恆警號F09099
警察某某警號F0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