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甘肅省平涼市中級法院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武彩惠,武彩惠聘請的律師依法為她做了無罪辯護。律師簡單的幾個提問,就能讓人們看清誰正誰邪,誰真誰假,誰善誰惡,誰在守法誰在違法。
在非法庭審過程中有這樣幾組提問與回答:
一、檢察院公訴人指控武彩惠給小學生講法輪功真相「是毒害青少年」。律師詢問公訴人:是否造成學生身體和精神上的傷害?公訴人說:沒有。律師說:那就不算毒害。
法輪功的真相是怎麼呢?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三年來,法輪功學員無論在任何場合都在講,法輪功是佛法,是叫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無論是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何來的毒害?這讓最普通的百姓來評判也不會說真誠待人、友善相處,互相寬容忍讓不好吧。這麼好的大法卻被中共說成是毒,那麼中共認為的不毒是甚麼呢?難道就是中共官場風行的貪污、腐敗、行賄受賄、買官賣官、三陪淫亂、保護黑惡勢力,對百姓造假隱瞞、謊言欺騙、栽贓陷害、草菅人命嗎?老百姓誰能認可這些是好?
二、公訴人污衊武彩惠參加法輪功「是邪教組織」(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武彩惠說,她原來身患疾病,修煉法輪功病好了,法輪功教人向善。律師問武彩惠:法輪功怎麼煉?武彩惠說在自己家裏煉。律師又問:有組織嗎?武彩惠說:沒有任何組織。律師說:照這樣看來,法輪功就不是「教」。
按照律師的說法,法輪功就不是「教」,那就更不存在「邪教」的問題了。其實,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發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其中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而且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這十四種邪教,這已經明確的向全世界表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真、善、忍是宇宙生命構成與運行的法則,在人類都有普世價值,無論白人、黑人、黃種人都認為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
三、中共的公訴人說,在武彩惠家中,搜出了七十四本法輪功資料。武彩惠糾正說:是四本。律師問武彩惠當時的搜家情況。武彩惠說:來人沒穿警服,也沒有出示工作證、搜查證,就是到處亂翻,搶走了四本書,也沒有做記錄。律師提醒武彩惠應該查看這些證件,否則他們無權搜查,屬於違法行為。
面對公訴人相差七十本的指控,律師問檢察院和公安局是否有交接手續和記錄,回答說:沒有。律師問:那這些數字從何而來?檢察院和公安局的人員不回答。
這裏反映出了三個問題。一是公訴人把「四」說成是「七十四」,估計這不是口誤吧,當武彩惠糾正其實是四本時,公訴人並沒有改口,這說明「七十四」是檢察院故意捏造、陷害的。二是警察沒穿警服,也沒有出示工作證、搜查證,就到學員家中到處亂翻,這是違法行為。三對抄走的物品不做記錄,公安局和檢察院沒有交接手續和記錄,這些都是違法的。
另外,法輪功資料不是違法證據,這裏有一個鐵證,就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的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四、公訴人又指控武彩惠違反刑法。律師質問:違反哪一條?全場無一人能回答的上來,包括法官、檢察院公訴人。
看看這個場面可笑不?堂堂所謂執法的法官、公訴人不能說出「被告人」觸犯了哪條法律,這是法庭還是利用法庭來誣陷好人?這種荒唐至極醜聞可謂曠世只有中共政權僅有的。二十三年了,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就是這樣被污判的。
堂堂的法官、檢察官也只有在中共的洗腦、欺騙、利誘下才會遇到這種顏面掃地的尷尬,所謂的庭審又如何進行呢?法官只得宣布休庭,改日判決。武彩惠在兒子和女兒的攙扶下,回到家裏。
那接下來會是甚麼呢?是偷偷摸摸的把法輪功學員武彩惠判了?還是無罪釋放?我們拭目以待。
從平涼市中級法院的這次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中,我們看到的法官、檢察官對律師問話的無言以對,這其實告訴了世人一個信息,中共迫害法輪功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違法犯罪的。法官、檢察官的沉默已經默認了這一點。
如果法官、檢察官的良知還能起作用的話,那麼就請做出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武彩惠的判決,這也是對你們自己的釋放,否則罪孽之大、報應之慘烈是你們想像不到的。
懲治壞人,保護好人是你們的職責,知法犯法,執法犯法,你們應該知道受到甚麼樣的處罰,今天你們在公堂執法,也許明天你們就會站到被告席受到審判,因為你們才是真正的罪犯。
不要為中共賣命了,你們已經看到了中共是無法無天,肆意踐踏法律的,為甚麼你們還給它被黑鍋呢?為了自己和家人有美好的未來,做出遠離中共的那個能救命的選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