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一天,一位老年大法弟子在大街上發真相資料,有人看了真相資料後向邪黨派出所舉報了這位老年同修。警察利用監控找到了這位老年大法弟子。有一天,警察敲門說,是來遞起訴書的。老年大法弟子沒有給其開門,後來警察就走了。
第二天,這位大法弟子決定還是去一趟派出所,問問憑甚麼要起訴她。
到了派出所,警察做了問詢筆錄並要老年大法弟子簽字,這位同修拿過去就寫了這麼一句話:「請拿出法輪功是×教的法律依據。」警察一看,忙說:「算了,不起訴你了。」於是這位大法弟子就回家了。
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我今年八十二歲,一九九九年前得法。
二零二一年六月的一天,當地居委會的人通知我去居委會,讓我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字。在場的有派出所的片警,還有居委會的幾個工作人員。
我說:煉功之前我患肺癌、月子病、血壓低等多種疾病,煉功之後都好了。法輪功救了我的命。法輪功是佛家高德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教人重德行善,教人做好人,國家規定信仰自由,我不簽字。我告訴他們我還有急事要去辦,就離開了。
十一月居委會又找我三次,讓我去居委會再說說。還是讓我在所謂的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字。在場的有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所的片警,居委會的共6人。我告訴他們:法輪功是正法,教人做好人,更好的人。前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曾組織部份人到全國各地調查法輪功的情況並寫了調查報告,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無一害。」我還舉一個例子:有一天我的尾椎骨疼的我死去活來,既不能坐也不能躺,我就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當天就不痛了,到現在也沒犯過。我在他們面前重複念「法輪大法好」,我大聲重複了兩次。我還告訴他們法輪功是合法的,人大通過的所有法律文件,沒有一個說法輪功是X教的,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我還講了古羅馬的歷史教訓,尼祿瘋狂迫害基督徒,後來羅馬經歷了四次大瘟疫,最後走向滅亡。我說了這些之後誰也沒吱聲。
陪我來的兒媳說話了:「不是只說幾句話嗎?怎麼這麼長時間了?」然後挽著我就離開了。
但是他們還是不甘心。片警趙某對我兒媳說:「你媽不簽字,你們得代替你媽簽字。」兒媳拒絕代替我簽字。街道辦事處的人又找到我兒子和兒媳,讓他們代替我簽字,他倆明確表示不簽字,並說:「我媽說了,如果你們代替我簽字就斷絕關係,她就離家出走。」
過了幾天,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所片警和居委會等幾人又把我和我兒子兒媳叫到居委會,還是讓我簽字,並拿出公安部的文件念給我們聽。我當時就拒絕了,說:「你們把我們找來就是迫害!」我們就回家了。
這個「清零」的鬧劇就這樣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