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開庭 走過場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周秀華迫害案在武漢市漢陽區法院一號廳開庭。偌大的廳裏,只有六、七人──一個法官、一個檢察官、一個律師,二、三個書記員,還有法輪功學員周秀華。
周秀華的二位家屬和一個社區人員去漢陽區法院,通過視頻觀看了開庭。
所謂開庭,只不過是走個過場,二十幾分鐘,就完事了。先是法官講話,後檢察官所謂公訴。接著法院指定律師提了幾點意見,律師跟檢察官一個口氣。最後,法官總結。當庭沒有宣判,法官說一個月後定。
遭綁架、野蠻抄家、「取保候審」一年
周秀華今年七十二歲,家住武漢市東西湖區。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她和老伴被綁架到吳家山街派出所。在她家沒人的情況下,警察繼續非法抄家幾個小時。
她家人被勒索三千元所謂「保證金」後,她被「取保候審」回了家。「取保候審」單上只有公章,無任何人的簽字,時間從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開始,至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時間是一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周秀華與老伴回到家。兩位老人發現,除了他們的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搶走外,家裏的兩本珍藏五十年的集郵冊不見了。在周秀華多次強烈要求下,警察才給了非法抄家清單,集郵冊卻沒在清單上。而且,清單上沒有見證人、持有人、保管人、辦案人的簽名,沒有派出所的公章,沒有年月日。
被非法批捕、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周秀華被警察電話告知,去東西湖區吳家山街派出所談話。周秀華被警察帶去,被連續四次體檢,在不合格的情況下,仍被強行送武漢市第一拘留所,被非法逮捕。
二零二一年二月,周秀華被構陷的案件又由武漢市東西湖檢察院轉至武漢市漢陽檢察院,後周秀華被非法關押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六月,她被構陷到漢陽區法院。
家屬依法控告
周秀華的家屬認真學習相關法律後,認為周秀華的所為都是合法的。從二零二一年七月中旬開始,家屬向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法院、武漢市檢察院、武漢市中級法院,湖北省檢察院、省高級法院、漢陽區政府、最高檢察院等部門持續控告責任人。
二零二一年九月,周秀華家屬繼續向武漢市中級法院郵寄了要求「無罪釋放」及「立案調查」的申請,要求無罪釋放周秀華,及立案調查犯罪嫌疑人漢陽區檢察院檢察官吳松恩、阮浩等警察的申請。
同時,家屬還郵寄了要求閱卷、要求檢察官吳松恩迴避、要求調取無罪證據、要求解除扣押物品、要求與周秀華會見、通信、要求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
漢陽區法院指派律師 迴避家人申請做辯護人
但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周秀華家屬打電話到武漢市漢陽區法院刑庭,打聽她冤案的情況,得知漢陽區法院竟給周秀華指派了一位律師。家屬給該指派律師打電話,才知道該律師已經去看守所,見過了周秀華。家屬表達想和該律師見個面。律師說不要見面,不用。
然而,此前,二零二一年六月,周秀華被構陷案轉到漢陽區法院時,她家屬曾準備向漢陽法院遞交周秀華委託家屬作為辯護人的委託書,但漢陽法院刑庭辦公室一工作人員電話說:還不到時候,立案以後,開庭再審核委託書。
之後,她家屬繼續打電話到漢陽法院刑庭質問:也不知在哪個庭開庭,甚麼時間也不知道,你們搞的甚麼名堂?你們不讓我參加啦?親人不參加,孩子還要參加的。之後,漢陽法院刑庭人員才告知,周秀華的迫害案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漢陽法院視頻開庭。
如今,周秀華已被漢陽區法院走過場、非法開庭。她仍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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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幹部科副科長:孫倩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周文 黃景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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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園園,女,1968年3月生,湖北武漢人,1991年2月開始工作。現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
周文,男,漢族,1968年3月生,湖北武漢人,1988年8月開始工作,現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凃嵐,女,1995年3月進入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工作,現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李瑛,女,1977年3月生,武漢人,1999年8月開始工作。曾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兼未成年刑事檢察科副科長,現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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