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雞西市法輪功學員鄭金萍、王傳雲、徐樹君、劉淑雲(雞東縣)等法輪功學員,在雞東縣銀豐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兩側大樹上懸掛條幅,希望更多民眾了解法輪功和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
中共邪黨官員感到恐慌,在黑龍江省公安廳督辦下,雞東縣公安局國保人員通過監控、跟蹤,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綁架了鄭金萍、劉淑雲、徐樹君、王傳雲四位法輪功學員。徐樹君、王傳雲老年夫妻於當晚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雞東縣檢察院下達了雞東檢刑[2018]3號起訴書。王傳雲、徐樹君因超過法定年齡被取保候審,鄭金萍、劉淑雲被非法起訴。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雞東縣檢察院將案件移交到雞東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開庭,雞東縣檢察院公訴科印少鐸到庭。四月十七日,雞東縣法院下達了(2018)黑0321刑初2號刑事判決書,誣判鄭金萍、劉淑雲各四年四個月並各敲詐五萬元。
徐樹君、王傳雲從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被綁架回到家中後,雞東縣公安局國保、雞東縣檢察院、雞東縣法院多次到倆人家裏騷擾。
二零二一年八月,雞東縣公、檢、法人員到徐樹君家進行所謂的「取證調查」騷擾,二零二一年九月初,徐樹君、王傳雲老人被誣判。
雞東縣法院
審判長:蓋秋海
陪審員:尹樂家、削風玲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1/9/13/195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