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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海林市法院姜新昆誣判四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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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黑龍江省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對穆稜市四名法輪功學員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石穎進行非法庭審。三名律師為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做了無罪辯護,信仰真、善、忍無罪。

三位法輪功學員正念非常足,堅決不認罪,認為信仰真、善、忍何罪之有。法官沒打斷律師說的話,法庭也做了記錄。海林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公訴人閆明走出法庭後私下罵三位律師。

法院規定每家只允許進去兩個人旁聽。開庭前,穆稜市警察將高朋光妻子和高永麗女兒騙到派出所,並騙她倆簽字,成了高朋光和高永麗所謂的「證人」,被海林法院強行取消了旁聽的權利。於是,高朋光妻子向法官姜新昆遞交「取消證人申請書」,姜新昆不接收。

七月二十日,海林市法院下判決,高永麗被誣判六年零十個月,高朋光和孫士偉被誣判六年零六個月,分別勒索罰款一萬元。石穎被誣判一年零三個月,勒索罰款三千元。因被關押期限到了,已被放回家。海林法院只通知了當事人,沒有告訴律師和家屬。

七月二十七日才通知律師,而七月三十日就是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

二十九日上午,高朋光家屬拿著高朋光的《上訴書》來到海林法院遞交,法官姜新昆不在,家屬給姜新昆打電話,說要交給書記員代收。姜新昆不讓書記員收,還問家屬怎麼簽出來的上訴書?並虛偽地說:我們自己去穆稜市看守所取。家屬說:「我親自來交你都不接,你還能取?」他們無語。最後家屬無奈,只好用郵政EMS快遞以郵寄的方式遞交。

三十日姜新昆仍然拒收快遞郵件,家屬對姜新昆的違法行為準備控告。

這幾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關押的詳細情況請見《黑龍江穆稜市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年》一文。

涉案人信息:
海林市法院:黑龍江省海林市人民大街,郵編:157199
法院辦公室電話:0453-7117286,7117213,7117218
法官:姜新昆 13045340737,13904834266,0453-7117271
法官助理:曲芳慧
書記員:張小雪
陪審員:梁晶,趙玉英

海林市檢察院:黑龍江省海林市海煙路456號,郵編:157199
海林檢察院辦公室電話:04537103910
電話:0453-7223350
副檢察長也是公訴人:閆明13904531973,0453-7103902
助理:林江

穆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長征路235號,郵編:157501
電話:0453-3122592
大隊長,臧殿旭,18946333388
李博, 13274579000
教導員,李豔春,13945320989,0453-3186375
胡德才,15545316888

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黑龍江省牡丹江穆稜市八面通鎮東風路,郵編:157501
電話:0453-3123329
所長室:0453-3133778
值班室:0453-3123329
宋明超:13351735151
鄭運興,婁華

八面通第二派出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八面通鎮新村街127號
電話:0453-3121105
所長:張學波 13836321111
唐雲飛

穆稜市政法委:
副書記610主任:趙祥軍,15245351989
副書記610辦:徐立友,0453-3123919,13514510056
田可柱:3136399,3121618,13904532618
管文臣:3128823,18346311009
陳麗霞:3188839,18104533455
胡福運:3137515,3125872,15904637361
張阿林:3185797,3135339,13766638878

維穩辦:
韓冰:3187781,13836381930
市委防範辦:
陳麗霞:3188839,18104533455
胡會全:3122800,3182166,13224633666

穆稜市政府市長:王志剛(0453)3122447

八面通鎮政府:
邪黨委書記,穆琳:15045306777
鎮長,藍非:13009897267
邪黨群書記,蘇仲偉:13836385568
副鎮長,吳海軍:1394635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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