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雲俠,女,淮南礦務局97處金嶺村居民,快七十歲了。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早上八點多,潘雲俠在淮南市老龍眼往東的路上,給一位四十多歲的男子講真相,隨後給了一張避免瘟疫的真相傳單後,這時周圍上來二十多個便衣,這幫人動手粗暴,把老人按倒在地又強行拽上車,拉到淮南市山南派出所關押達十二個小時。此期間,還對潘雲俠非法抄家,非法抄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私人物品。潘雲俠被取保候審後回家。
二零二一年三月份,山南派出所找過潘雲俠兩次。五月二十五日,又到潘雲俠家裏核實從家裏抄走的大法書及師父法像。接下來潘雲俠被鳳台檢察院非法傳喚。六月十日,又被提交到淮南市鳳台縣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潘雲俠被安徽淮南鳳台縣法院非法開庭。庭審期間,淮南鳳台法院把潘雲俠在某某醫院處的一個照片,也作為甚麼證據。潘雲俠不服,認為:我在醫院某處出現很正常,醫院是大眾常去的地方,不能因為我在這個攝像頭處出現就犯法了?
庭審歷經三個半小時,律師做了無罪辯護。
潘雲俠只因為給人一張避瘟疫的傳單,就判刑六年,邪黨的有關部門太無法無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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