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梅和母親張筠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被綁架、構陷,董梅被沈河區法院非法判二年,母親張筠被於洪區法院非法判三年。
董梅在單位是會計,為人善良熱心,樂於幫助別人,一九九六年煉法輪功後多年的皮膚病好了,為人更加善良了。董梅業務水平高,但到哪裏找工作首先告訴老闆自己有信仰,不做假賬,在當今中國社會裏逆流而上,履行「真、善,忍」的原則。一個她的老闆曾經說:「小董,我甚麼時候不幹了,你才能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董梅曾被非法關押到洗腦班、勞教所遭受電棍電頭部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一年七月七日,董梅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瀋陽市和平區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在瀋陽市龍山教養院被惡人毒打,臉被打變了形。董梅不放棄信仰,晚上,打手們將她摁在地上,揪住頭髮撞水泥地。打手們有的拽頭髮,有的拽胳膊,在地上拖來拖去的磨腳踝骨;董梅腳被磨破、踝骨外露。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董梅和母親張筠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市看守所。據悉,為綁架董梅和張筠,警察在她們家附近已蹲坑很長時間。董梅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後被沈河區檢察院構陷到沈河區法院,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被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非法庭審,被枉判二年。
77歲的張筠老人一隻眼睛已失明,另一隻視力也很差,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回家。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車站等車,她被新東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非法抄家,被監視居住;十二月二十三日早七點,她被警察帶走,說是做核酸檢測,檢測後又被帶回派出所,不讓回家,說是明天到法院開庭。張筠說那不行,我親人都不知道我哪去了,要求回家。警察經過一番請示後,天黑了才讓她回家。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上九點,張筠到於洪區法院開庭,後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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