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腦海裏浮現出師父的詩詞:「悠悠萬世緣 大法一線牽 難中煉金體 何故步姍姍」[1]。也從法中知道,在修煉的路上,不管遇到好事、壞事都是好事。想起了這些,心裏就不怕了,正念也就更足了,和警察溝通起來也坦蕩了。
到了派出所後,我雖然是坐著警察的車去的,但我的言談舉止就像到那裏辦事一樣,坦坦蕩蕩的。那裏的警察對我也是像去那裏辦事一樣,溫和有禮貌,讓我自己在一個空屋子裏坐著,我就在那裏發正念。
我到派出所是下午五點左右。到了晚上七點左右的時候,過來一個年輕的警察做筆錄。他問甚麼,我能說的就說,不能說的就不說,或者說不知道。這時又來了一個年齡大一點,像個當官的警察。他站在那裏看我和年輕警察的一問一答。過了一會兒,那個當官模樣的警察對那個年輕的警察說,你別問她,讓她自己說。我心裏知道這個年齡大一點的警察在幫我。他可能看出來我不懂法律,這樣的一問一答,我會上了年輕警察的圈套。這個年輕的警察也聽話,當時就把剛寫的筆錄撕了,又從新讓我說,他又從新開始記錄。
這次,我只說剛才在家幹甚麼,為甚麼不給警察開門,從甚麼時候開始學的法輪功,學了法輪功後,我的脾氣變好了等等。別的甚麼「你知不知道國家不讓學法輪功」等等,我就不回答他了。他就寫著不予回答。他寫完後,讓我看,我看是我說的,就簽了字,按了手印。這個過程我心裏沒有怕,也沒有恨。
半夜一點左右的時候,給我做筆錄的年輕警察拿著筆記本電腦又回來了,他還是溫和的對我說,上次做的筆錄領導說不行,這次得從新做。他又從新問了我一些問題,這次我沒有回答他,最後,他自己一問一答的記錄了一些,他筆錄完,又讓我看,並讓我簽字。我看了看,不是我要說的,就沒有簽字,他也沒逼我簽。
他又問我:「你需不需要請律師?」我說:「不需要。」他友好的說:「不需要就算了,你家人會給你請的。」
第二天下午,我被送進了看守所。到了看守所後,我除了發正念,就是背法,就是想怎樣能否定迫害,早日回家。知道這幾天國保會來提審,提審時,我該怎麼說呢,我天天就在考慮這個問題。
記得在家裏看明慧交流文章或和同修交流時,常常說誰誰零口供、不簽字,做的怎麼怎麼好。可是我知道,有的同修這樣做了,還是遭到了迫害,被送進了監獄。師父還告訴弟子,監獄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待的地方。想到這些,我就覺的應該理智的對待這件事,不能盲目的去效仿誰,應該好好想想怎樣走好自己的路,過好自己的關。
這種想法定了,就在心裏盤算著怎麼說,既能理智的維護法,又能自己不受迫害。兩天後,我想好了。我把我的想法和同一監室的同修交流。她說在法理上,是對的,就是在法律上是不是無罪,她沒數。同監室裏還關押著一個律師,我就去請教律師,知道了一些法律知識。我知道怎麼說既能符合大法的要求,又能在法律上得到保護了。
幾天後,國保警察來提審我。當看守所警察叫我去提審的時候,我雖然覺的自己正念很足,可是沒有經歷過的事,心裏還是嚇的怦怦跳。我一邊出監室的門,心裏一遍遍的真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正念十足的往外走。
到了提審樓,怕的物質沒有了,心也平靜了。當國保警察說,你的家人都說了,你在家裏都幹甚麼甚麼了,讓我承認,說我不承認也沒有用,證人證據都有了。我不卑不亢的就是不承認。最後他們急眼了,拍桌子,瞪眼睛。我就是不動心,也不承認。他們一看我不承認,就又像換了個人似的,溫和的對我說,那你自己說說怎麼回事吧。我就詳詳細細的說了我這幾天早已想好的話。他們就按照我說的做了記錄。記完後,讓我看,我仔細的看完後,就簽了名,按了手印。這個時候,我就知道可以回家了。
回到監室後,我的身體一直被能量包圍著,熱乎乎的。晚飯後,我雙盤煉完了一個小時的靜功,又默默的背了一個小時的法,腿都沒覺的痛。後來讓睡覺了,我才拿下腿來。平時我煉一個小時的靜功,再加上發十五分鐘的正念,腿都痛。我知道這事做對了,師父在鼓勵我。
第三十七天,我回來了,知道同修們一直幫我發正念,所以我在看守所裏一直正念比較足,身體時常被能量包圍著,熱乎乎的。我在這裏謝謝同修們。知道家人去六一零和國保要人了,這也是營救同修證實大法的很重要的一環。我家人到六一零和國保去要人的時候,就告訴他們我在家裏怎樣好,讓他們把我放回來,和他們沒有發生衝突,只是講道理。他們雖然都說自己說了不算,可是當他們知道被抓的大法弟子是好人的時候,在他們能幫上忙的時候,他們還是善心會幫忙的。就像那天國保在看守所提審我的時候,開始他們表面很兇,可是最後還是有了善心,按照我的說法做了筆錄,幫了我一把。
經過在看守所三十七天的魔煉,我感覺自己變化很大。過去表面上看,我也很精進,因為大法中的三件事也在按部就班的做,可是在法理的理解上和在心性的提高方面已經停留在一個層次中很長時間了。特別是在法理的理解上,已經很長時間沒有新的突破了。自己心裏也知道著急,就是找不到原因,也突破不了。現在我找到原因了,我過去學法是為了自己提高,學《轉法輪》和學師父其他講法,每當學到關於提高心性方面的法,還有宇宙結構方面的法,就用心學。其他的就只是知道讀甚麼就行了,就不用心體悟了。
在看守所裏這三十七天,沒有書學法,只能靠背法。在家裏背法的時候,當時是背過了,過幾天再背的時候,就丟三落四的了。可想而知,在看守所背法,能背成個甚麼樣吧。那時候才知道沒有法學是多麼的苦。
回來後,再學法,就覺的法特別的珍貴,學法也不像過去那樣了。現在是靜心一個字一個字的用心看。沒想到這樣學法之後,師父的好多法好像從來沒學過一樣。其實我是「七二零」以前得法的老弟子,我也重視學法,只要是師父的法,我都學過好多遍了。我現在也更理解了師父說過的:「你們很多人學法是不夠的。你們學法不夠的原因,不是你們沒學法,不是你們學的少,是你們抱著常人的觀念在學。在挑那個符合你心理要求,你就覺的好,你就挑著看那篇。你覺的好像不符合你的要求,與你無關,甚至於是不符合你的觀念,你就不去看,挑著看,那你永遠都修煉不上來。」[2]我現在對助師正法,還有怎樣更好的在常人社會中修煉、證實法,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神路難〉
[2] 李洪志師父著作:《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