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社會亂象過關中的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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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事情過去很久,我才意識到:修煉人對社會上一些不好的現象,要保持無為狀態,要修意,如果動了不該動的念頭,可能會招來額外的麻煩,也容易讓人造業。

我住的那棟樓房,前面是一個私企庫房,庫房和樓房之間路面較窄,走人還行,過車就擠點。可是,庫房的老闆又在靠庫房一面往外延伸出一塊,有一米多,用鐵管子焊個圍欄,往裏放東西,說這是他屋簷下的地盤。他說話硬氣,好翻臉,沒人敢惹他。左鄰右舍儘管對此不滿,但,明面上誰也不敢吱聲,只是背後議論紛紛。

我每次經過時,心裏都感到彆扭,我想:「這人太霸道了,把公用地盤圈成自家的,多自私呀?早晚得有人舉報,被拆掉。」

又過了幾個月,沒拆。我又想:「肯定會被拆掉的,把公家地盤佔為己有,能長久嗎?而且我動念頭是有能量的。」

又過了幾個月,一次我路過時,見有人在忙活拆鐵杖子,不少人圍著看熱鬧。庫房的老闆站在不遠處,臉呈豬肝色。我路過他身邊時,故意問他:「這怎麼拆掉了?」

這一問不要緊,他破口大罵:「哪個××××(註﹕罵人話)到城管告我了?算個甚麼東西?有能耐當面來……」罵人話比潑婦還髒。

起初,我沒在意,以為是罵別人。可聽著聽著,覺的味不對:「看你成天笑呵呵的,表面挺善的,竟背後幹缺德事……」我左右看了看,跟前就我一人。這時遠處一個老太太見他罵人,還買好:「就是呢,誰這麼多事呢?拆了幹啥?」

我明知是在罵我,他以為是我找城管人告的?可那場合又不能解釋,也沒理由解釋:人家也沒點我名呀?眾目睽睽下,我啥也沒說,就走了,感覺是受了一次胯下之辱。

幾天後,老闆跟我一個親戚說:他查到舉報人了,是某層樓的某某……意思誤解我了。

可我一直困惑:這件事也算不小,肯定有我要去的心,啥心呢?我錯在哪呢?很久我都沒有找到,還覺的自己關過的好,當時面對羞辱,沒動心。

師父看我一直不悟,最近又通過另一件事,讓我悟到:我被老闆罵的那次,是因為有為,這是我修煉上的一個缺欠。

師父說:「所以我們講無為,你不能夠想幹甚麼就幹甚麼。有人說:我就想管壞人。我說那你就當警察去算了。」[1]

與常人接觸、與鄰居接觸、與社會接觸時,不平的現象太多了,現在人的自私和互相傷害的事情,往往超出我們的想像,修煉人只能自己做好,沒有糾正別人的權利。社會的亂象是末劫表現,就是那樣的。如果我們動了不該動的念頭,就有了事情的因,果遲早要來,會給自己招來麻煩。而且,我動的念頭背後是不平、怨恨、治人、自我等等,如果當時能抓住這個念頭修一下自己,那是一個大提高,可我沒修自己,還讓人造了業。

寫出這個教訓,與同修借鑑。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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