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邪黨綁架、判刑、非法關押到監獄迫害。家人同修去接見,被告知「內部規定,不轉化就不讓家屬接見」。家人同修堅持要見人,他們就互相推諉。家人就逐個部門找、逐個負責人找,從上午找到下午,最後他們不得不在三點多鐘的時候,如臨大敵的允許接見:外面610人員和監區正、副監區長看著我的家屬;裏面獄警監聽我和家人的通話內容。因為家人問我在裏面的情況,只接見了不到十分鐘,獄警就氣急敗壞的把我強行帶走。家人警告她,並當場記下了她的警號。
過了幾天,這個獄警跟我說:「你家人把我上到明慧網上了。以前我還慶幸這些年沒上過明慧網呢。」我說:「你怎麼知道是我家人給你上的明慧網?」她說:「最近沒有別人。把我的警號都登上了,我們幾個(當時在場的獄警)都在上面。還把明慧網刊登的內容打印了,給我郵來!」
當時的環境下,特別渴望得到明慧網的信息,於是,我就說:「你拿來我看看,是不是我家人給你上的網?」她說:「好。」等我再見到她時,問她:「我要的東西你拿來了嗎?」她敷衍的說:「找不到了。」其實她是不想給我看。這個獄警前後態度變化很大,這也說明她(他)們參與迫害是怕上明慧網的。
有的家人可能有顧慮,怕上網後,同修會遭到更嚴重的迫害,恰恰相反,因為師父說:「目前它們迫害學員與大法,所有採用的行為都是極其邪惡的、見不得人的、怕曝光的。」[1]
監獄規定家屬每月可以接見一次。再接見的時候,阻力就沒有那麼大了。上次接見,她們甚麼都不讓說,這次家人同修智慧的改變了詢問方式;「你把袖子、褲腿挽起來我看看。」他是要看我有沒有傷。
上次不讓會見,家人在監獄裏上上下下找了個遍,她們可能也不敢打我,那是自找麻煩。然後,家人又問我:「幾點起床啊?幾點睡覺?」我說:「早晨五點半起床,晚上十二點睡覺。」「都幹甚麼呀?」獄警把話接過去說:「就是坐小凳、看電視。」這樣家人同修就知道她們是利用長時間坐小板凳、強迫觀看誹謗、詆毀大法的電視對我體罰、迫害。於是,向有關部門申訴,揭露迫害,要求她們停止迫害。
監獄裏每個監區都會指定一些刑事犯人做組長,管理一個小組。組長對我說:「別讓你家人在外面鬧了。」我說:「下次會見,你和我一起去,看看我家人是不是鬧事的人。」大法弟子會見都會有包夾跟著,這個人有心臟病,一般情況,都不跟著去。她破例跟我去了。會見時,我的家人文質彬彬、有禮貌的和她打招呼。回來後,我問她:「我家人是鬧事的人嗎?」她不好意思的說:「不是。」
開始的時候,接見室的獄警還會刁難,後來我家人登記完,她們就給監區打電話。一次,家人等的時間長了,她們就電話催促:「快把某某(指我)帶過來吧,不然,他們又到上面去告了。」而不常被接見的同修,接見時,往往會遇到監區無故拖延時間,不及時帶著接見的情況。
有位同修,家人很少接見。獄警捜監(她們會不定期的突然搜查)的時候,同修的物品裏搜出了一個筆記本,說是上面有經文,就被關押到小號迫害。後來,她們在搜監的時候,也搜到了我抄有經文的筆記本。那時因遭受迫害,我的身體出現病狀,家人正在為我去做法外檢查的事,不停的打電話或到監獄找。獄警找我說:「別以為用符號代替,我就不知道你寫的是甚麼。」(有的字我用符號表示)。我正視著她說:「你說,我寫的是甚麼?我是學理科的,就喜歡使用符號。」她的口氣一下緩和下來說:「我也喜歡符號,因為我喜歡數學。你跟家裏通個電話,商量一下法外看病的事吧,」因為之前我一直拒絕去監獄醫院檢查。一場魔難化解了。顯而易見,家人不同的態度,事態的結果也是截然不同的。
在我被迫害的幾年裏,為減輕對我的迫害,家人同修和其他同修做了大量的工作:了解我的情況,找監區;解決問題,找監獄、駐監檢察室;解決不了,找監獄管理局、找檢察院。在此期間,也經歷了接觸到的相關人員由蠻橫、囂張、不接待,到態度緩和,再到提供幫助這樣一個轉變,有的人接了真相資料。當然也有個別人因受毒害太深,拒絕接受真相的。這個過程也是一個講真相救人的過程,試想,減輕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是不是減少了參與者犯罪的機會?在險象環生的環境裏講真相救人,體現的是大法弟子的慈悲,義正詞嚴揭露邪惡、解體邪惡,對邪惡之人也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
家人同修深有感觸的說:「當時每一關都是需要有信師信法的正念,放下一切的堅定決心,才能邁出那一步的。每一次走出去的時候,都能清晰的感受到師尊就在身邊。」
家中未修煉的其他親屬給予的理解和幫助,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邪惡對我的迫害。
被迫害的同修,在監獄裏,不但被監獄的管理者迫害,還要受到各類刑事犯的監管、迫害。在家人接見時,他們能得到外面的信息,受到鼓勵,得到安慰;家人存的生活費也能使同修的生活條件得到改善。有個刑事犯曾經對我說:「你看某某某,就沒人來看過。」有沒有家人接見,在刑事犯的眼裏和對待方式上,也是不一樣的。
所以,希望同修的家人,是同修的責無旁貸,是常人或存有誤解的,周圍的同修多做些工作,幫助他們克服困難,堂堂正正的到監獄接見。如果存在被暴力毆打或體罰的情況,無論是惡警還是犯人所為,都可依據法律逐級控告他們的罪行。別看他們行惡時窮凶極惡,其實他們是最怕追查的,尤其是刑事犯人最怕的就是不能減刑或加刑。
幫助被邪惡迫害的親人,這是每位家屬擁有的權利和責任,任何機構以任何理由阻止,都是違法的。
再一次感恩師尊的慈悲救度!感謝堅持整體配合長期發正念的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理性〉